有效
索引号11320923K13024429E/2024-0009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4-04-09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阜宁县2024年省健康镇、卫生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和《江苏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苏爱卫〔2021〕2号)等文件精神,市卫健委将其列入卫生健康年度考核内容,我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深入开展健康镇、卫生镇创建活动。

二、创建任务

(一)省健康镇:沟墩镇;

(二)国家级卫生镇:羊寨镇、东沟镇、陈集镇。

三、制定依据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性、多元化的爱国卫生运动,从源头上解决镇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绿色环保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培养健康卫生行为、提高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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