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15:27 来源: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到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阜宁县天津路98号,邮编:224400,电话:0515—68691130)。

一、总体情况

一是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围绕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局QQ网站、微信群、公共场所张贴等形式对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归档。

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本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条数71条,主动公开信息46条,无法提供24条,主动撤销1件政府采购项目数量1件,采购总金额0.97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8

 0

0 

0 

0 

0 

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1

 0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1、《条例》宣传力度方面有待加强。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改进方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2、《条例》学习培训力度方面有待提高。平常只注重管理,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应付的比较多,不注意信息答复的质量。改进方法: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3、依法公开意识方面有待提升。少数单位的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改进方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4、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方面有待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完善的不健全,导致该公开信息未能全部公开。改进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未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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