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项目名称 | 阜宁县城镇机关食堂20年经营权转让项目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项目拟整体出让阜宁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等38处机关单位食堂经营权,食堂总建筑面积约16651.93平方米,功能分区涵盖备餐区、售卖区、洗消区、职工就餐区和包厢服务区。其中包厢共设有91个,包厢总面积约1691.23米,可同步满足日常用餐与政务接待需求。 项目覆盖就餐职工总人数约10162人,餐厅正常工作日供应一日三餐,并承担节假日加班、应急及突发事件供餐任务(特殊情况除外)。项目涉及各机关食堂水、电、燃气、厨灶具、冷藏及储藏间、加工间、以及餐桌椅、空调等设施设备配置齐备,经营权转让成交后,经营者无需额外投入即可直接投入运营。 阜宁县人民政府、法院等机关单位食堂20年经营权于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8886.71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捌仟捌佰捌拾陆万柒仟壹佰元整),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以《阜宁县城镇机关食堂20年经营权转让项目拍卖清单》为依据,具体数量、规格等实际情况以交付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在拍卖前需自行测算,若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买受人不得在拍卖成交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拍卖方式:标的采用增价拍卖的竞价方式。 | |||
报名方式 | 一、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地点:盐城建湖经开区惠庄路115一2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16时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12时 | |
起拍参考价 | 人民币38886.71万元 | 加价规则 | 拍卖师视场上竞价情况决定 | |
保证金 缴纳账户 | 金额:人民币10万元 | |||
户名:阜宁县财政局 | ||||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宁县南城区支行 | ||||
账户:10019311545001888890159 | ||||
(拍卖保证金仅支持银行电汇、网银转账两种支付方式,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其他支付平台转账) | ||||
产权所有人 联系方式 | 名称 | 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15-68695008 | |||
拍卖公司 联系方式 | 名称 | 江苏高宇拍卖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先生 178516266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