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关于鼓励举办省级特色项目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试行)》(苏人社函〔2025〕26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62号)、《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盐城市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盐人社函〔2025〕19号)和《阜宁县人民政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阜宁县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25年11月8日-9日成功举办阜宁县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并于2025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布大赛结果。
一、主要内容
《关于公布阜宁县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结果的通知》包括正文及附件两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正文
主要是明确竞赛成绩、提出总体要求。
(二)、附件
主要是阜宁县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比赛结果的详细说明。包括获奖选手名单(39名)、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手名单(不含育婴员)(15名)、理论和操作技能排名前50%且双合格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手名单(133名)
二、依据目录
1、《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关于鼓励举办省级特色项目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试行)》(苏人社函〔2025〕260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62号)。
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盐城市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盐人社函〔2025〕19号)。
4、《阜宁县人民政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阜宁县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