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庆树到会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丁政万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钟旭同志为阜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决定任命李小平同志为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命顾石葆同志为阜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家峰同志为阜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谢爱红同志为阜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邱晓冬同志为阜宁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会上,丁政万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飞、计俊、徐静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剑峰,县法院院长徐祥到会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姜思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