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县将启用1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该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已通过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名称
货车动态监测设施
二、启用时间
2026年4月15日00时00分起
三、点位信息
S328线K69+600处双向
四、违法超限运输处理
上述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启用后,将对通行货车进行动态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取证。采集的货车数据经技术审查、法制审查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