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关于印发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国家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县情实际,阜宁县发改委牵头起草了《阜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7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阜宁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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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阜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x
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