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小区车位收费标准 |
| 内容 | 请问普通住宅小区地面车位,物业出租给住户,收费标准是多少?有无政府指导价? |
| 办件编号 | FNRE20250802844 |
| 提交时间 | 2025-08-21 15:52:24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单位 | 阜宁县数据局 |
| 回复日期 | 2025-08-22 15:43 |
| 内容回复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布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我县小区停车收费相关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内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以及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出租的,租金基准价为:每车位125元/月(可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具体租金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人防管理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使用人通过合同约定。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