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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省内异地如何报销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妈是东沟镇村民,户籍还在老家,我妈退休后交的是农保,现在定居在无锡,想请问一下,医保新的政策实施后,报销比例的事情。现在在省内异地就医,是否需要备案,在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否有要达到多少才能报销的要求?住院比例是多少?是否有有效期,等新政策,请详细解答。另外,我妈想用我的医保账户余额,是否可以,怎么操作?请在信箱里面回复就可以了。
办件编号 FNRE20260403024
提交时间 2026-04-06 06:53:39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单位 阜宁县数据局
回复日期 2026-04-09 08:57
内容回复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个待遇年度内,在镇卫生院起付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50%,单日基金支付限额45元(含一般诊疗费);在其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30%, 单日基金支付限额30元。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750元。2.住院报销比例。居民险参保人员在市内住院报销比例为镇(街道)医疗机构的报销90%;在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80%,在二级医疗机构或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70%,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 55%。二、异地就医备案规定:市外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办理长期异地备案,需提供就医地户口或就医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报销比例不降低,有效期与当前居住证有效期一致;由市级三级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有效期通常为一年;由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有效期通常为一年;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手续(含自主备案)的,不需要提供材料,报销比例降低 20个百分点,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三、家庭共济问题:你妈妈可以用你的医保账户余额,但需要办理医保家庭共济手续。医保家庭共济办理流程为打开“江苏医保云”APP小程序的【首页】,下划到【医保办事大厅】下方的【家庭共济】即可点击进入办理。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阜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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