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即将60周岁,职工社保仅交7年,想将职工社保转到农村社保 |
| 内容 | 你好,我父亲户籍是阜宁公兴,出生于1966年6月20日。今年6月就满60周岁了。他城乡社保是从2012年缴到2020年,共计交了9年。职工社保是从2019年8月开始缴到现在,交了6年带9个月。他的工作地点是在建湖县,这6年多的职工社保都是在建湖缴的。现在即将满60周岁,他想把职工社保的个人账户转到阜宁的城乡社保里,然后按照城乡社保办理退休手续。请问这其中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直接去阜宁人社局可以办吗?还是说要先去建湖办什么手续。需要哪些材料。麻烦详细说明一些办理流程。另外我是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可以办独生子女补贴,也一并告知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非常感谢。 |
| 办件编号 | FNRE20260503044 |
| 提交时间 | 2026-05-07 16:44:47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单位 |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日期 | 2026-05-11 16:15 |
| 内容回复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需到建湖人社局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停缴费业务,然后到阜宁县人社局1楼大厅1-3号窗口办理转接手续。感谢你的咨询,你可以关注城乡居保抖音公众号“暖心居保”或微信公众号“阜宁城乡居保”,及时了解最新的城乡居保政策和业务动态,也可拨打县城居保中心服务热线0515—87386820。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
| 附件 | 无附件 |
| 回复单位 | 阜宁县数据局 |
| 回复日期 | 2026-05-11 17:43 |
| 内容回复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如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条件如下:1、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需一直是农业户口、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在年满60周岁前一年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进行登记申请,镇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审核确认。2、县属企业退休职工:在我县人社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到企业所属主管局进行申请。(含改制下岗的原县属企业职工)3、城镇非从业人员:年满60周岁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进行申请。(含城镇无业人员、私营企业退休人员、镇办企业退休人员及不符合第1条的部分农村居民)4、外地退休人员:请至退休地咨询办理。5、行政事业编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在退休地人社部门申请6、申请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婚证、一家三口的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村镇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财政一卡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农)、退休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7、如有问题,请咨询:0515-87245293。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