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户口迁回问题 |
| 内容 | 领导,您好!之前我母亲将户口从阜宁县益林镇迁到苏州市昆山市,现在因个人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回阜宁县益林镇,老家的宅基地还在,父亲的户口也在阜宁县益林镇,请问迁回的话是什么政策,需要什么材料,请协助处理,感谢! |
| 办件编号 | FNRE20260503051 |
| 提交时间 | 2026-05-14 14:26:42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单位 | 阜宁县数据局 |
| 回复日期 | 2026-05-20 08:06 |
| 内容回复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盐城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投靠配偶,户口迁入的房屋为配偶或者其直系亲属所有。应提交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二)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应提交迁移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土地承包证明、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和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可以迁移户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阜宁县公安局 2026年5月20日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