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网民]问: 1、关于新成立企业及职工参保问题 问:张主任,您好!请问新成立的企业,如何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NO.1] |
[张主任]: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供:1、营业执照(手机提供电子营业执照也可);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4、参保职工上月工资表,未发工资的提供工资证明。带齐材料到人社局服务大厅27、28号窗口办理。 [2018-9-27 15:25:39] |
[网友 网民]问: 2、关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问题 问:想请问张主任今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以及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NO.2] |
[张主任]:答: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号)、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156号)精神,2018年度(201807-201906)我县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25元,上限为19935元,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目前五项社会保险具体缴费标准如下(单位:元/人•月): 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27%(为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5月起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8%) 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0.3-0.95%(单位缴纳,费率依单位所属行业风险而定:一类,0.3%;二类,0.4%;三类,0.43%;四类,0.6%;五类,0.7%;六类,0.8%;七类,0.85%;八类,0.95%) 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0.5%(单位缴纳) 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1%(单位:0.5%,个人:0.5%) 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10%+6元(单位:8%,个人:2%,6元由单位缴纳) [2018-9-27 15:26:13] |
[网友 网民]问: 3、关于个人参保问题 问:张主任,我目前没在单位上班,以前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现在想自己参保,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参加哪些险种? [NO.3] |
[张主任]:答:至参保当月,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个人可以参加养老和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办理时个人需提供:1、身份证;2、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018-9-27 15:26:44] |
[网友 网民]问: 4、关于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问题 问:张主任,我是一家单位的会计,想问下现在职工社保的增减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NO.4] |
[张主任]:答:你好,我县现在已在全县推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目前已开通职工参保、停保、基数申报、一般信息修改、职工和单位参保信息查询等几项功能,以后还会有更多业务功能开放,真正实现社会保险零距离服务。具体办理请加阜宁网上申报系统QQ群:463504381,群里有专门的客服人员解答网上申报业务方面的疑问。 [2018-9-27 15:27:13] |
[网友 网民]问: 5、关于发放补助代替参保问题 问:张主任,我现在一家私人工厂上班,老板不给我们参加任何保险,说每月在工资里多发100元作为补偿,不同意就不录用,我们也没办法,请问老板这种做法合法吗? [NO.5] |
[张主任]:答:你好,企业老板用发放补助的方式逃避缴纳社保费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以说,企业为职工参保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形式替代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都是违法的。如果企业以参保问题拒绝录用求职者的,或未为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8-9-27 15:27:42] |
[网友 网民]问: 6、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 问:张主任,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广东打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阜宁吗,怎么办理? [NO.6] |
[张主任]:答:你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规定,你在广东打工参加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阜宁。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后,由转入地社保机构与转出地社保机构进行转移流程交接。整个转移手续办结完毕,文件规定是45个工作日,但是为了缩短办事时长,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已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办结时长缩短为35个工作日,转出手续缩短为40个工作日。在这里顺便介绍下,现在金保工程软件上线后,市内转移当天就可以办结了。 [2018-9-27 15:28:07] |
[网友 网民]问: 7、关于养老保险关系续接问题 问:张主任,您好!我是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已经中断好几年了,现在我想把它续接起来,请问如何办理? [NO.7] |
[张主任]:答:你好!在这里首先向你做个宣传,所有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退休养老金也就越高。所以,参保人员一定要及时连续缴费,如有中断,将会影响你的退休待遇。 那么具体续接办法是:第一种情况,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将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带至我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续接关系。第二种情况,无固定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凭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就业登记证》,直接到我中心开设的个人参保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018-9-27 15:28:34] |
[网友 网民]问: 8、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问题 问:张主任,您好!我父亲是一名退休职工,我想问一下,每月正常什么时间能领到养老金? [NO.8] |
[张主任]:答:您好!您提出的这个问题也是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县社保中心每月5日前将编制好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计划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县财政部门及时进行核准,并将所需发放的养老基金划转到县各有关银行和邮局的发放点。各个养老金发放点必须保证企业离休干部每月从15日开始,企业其他退休人员每月从20日开始都能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养老金。 [2018-9-27 15:29:01] |
[网友 网民]问: 9、关于参保人员退保问题 问:张主任,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单位职工发生特殊情况(例如参保人员死亡的)想退保,可不可以? [NO.9] |
[张主任]:答:你好!这个关于参保人员是否能退保的问题,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参保人员参保后不可以退保,如参保人员确定要停止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要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进行封存,待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结算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期间,如果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缴费满15年)或一次性救济费(缴费不满15年),或结算个人账户储存额。 [2018-9-27 15:29:25] |
[网友 网民]问: 10、关于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问题 问:张主任您好!我们是一家外地建筑企业,在阜宁中标了一个建筑项目,听说必须要参加工伤保险,请问一下,怎么办理,费用是什么标准啊? [NO.10] |
[张主任]:答:您好!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建筑施工企业特点,县人社局和县住建局联合出台《阜宁县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根据文件规定,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依法为参与其施工项目的所有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社会保险登记表》、《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花名册》。带齐材料后到人社局大厅29号台办理相关手续,见一次面办结。 具体缴费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缴费标准为市政工程为项目总造价的0.06%,房屋建筑工程为项目总造价的0.15%,拆除工程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缴工伤保险费。 [2018-9-27 15:29:57] |
[网友 网民]问: 11、关于生育险问题 问:张主任您好!我是开发区一家企业的职工,已经怀孕3个月了,我想请问企业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具体怎么办理? [NO.11] |
[张主任]:答:你好!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且符合计划生育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1、生育津贴: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顺产128天,剖腹产143天);2、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128天及128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全县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3、门诊产前检查定额补助800元。4、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顺产1600元,剖腹产3200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根据省市县文件规定,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时,不要求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前来办理报销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的当场办结,未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由经办机构与卫计部门对接校验。 [2018-9-27 15:30:28] |
[网友 网民]问: 12、关于停缴保险费问题 问:张主任,你好!我是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失业后,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由我个人缴纳,因经济条件不好,我想请问主任现在起只缴养老保险费,停缴医疗保险费,可不可以? [NO.12] |
[张主任]:答:你好!根据规定,我县各类企业实行“五险合一”的参保政策,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并参保;个人(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遵循自愿原则。如果你确实无力缴费的,可选择暂停参保,待经济条件好转时再进行补缴和续保。 [2018-9-27 15:30:53] |
[网友 网民]问: 13、关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问题 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今年53周岁,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参加并补缴养老保险? [NO.13] |
[张主任]:答:根据规定,凡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城乡各类从业人员均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今年元月份起,盐城市已经全面停止个人向前补缴养老保险。如果你母亲是灵活就业人员的话,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要达15年以上,由于你母亲今年已达53周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只有两年缴费年限,因此到达退休年龄55周岁时,还要按照“后延”缴费政策继续缴费,直至达到15年缴费年限要求。在这里,也向大家宣传一下,由于养老保险有最低15年的缴费规定,以及现在个人不能向前补缴养老保险,所以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男最迟应当从45周岁,女最迟应当从40周岁起缴纳养老保险,这样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否则将要因缴费年限不足而要顺延缴费和延迟退休。 [2018-9-27 15:31:20] |
[网友 网民]问: 14、关于丧葬费及抚恤金办理手续 问:张主任,你好!我有一个亲戚是企业退休人员,最近病故,想请问如何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手续? [NO.14] |
[张主任]:答:你好!你问的是丧葬费及抚恤金手续如何办理的问题。根据文件规定,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是一次性结算,目前标准为20000元,其中丧葬费为6000元、抚恤金为14000元。具体办理程序是:办理人携带死者火化发票原件、火化证到县社保中心大厅31或32号窗口办理审批手续。丧葬费和抚恤金采取当天受理,当天结算的办法。 [2018-9-27 15:31:44] |
[网友 网民]问: 15、遗属补助领取对象及条件 问: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遗属补助领取对象有哪些,有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NO.15] |
[张主任]:答:你好!参保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也就是你所说的遗属补助领取对象主要是指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具备供养条件的人员,是指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父母均已死亡且父母无兄弟姐妹,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五)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六)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具体办理时,提供遗属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和一寸照片(父母或子女提供家庭关系证件、父母需再提供几个子女证明)。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31、32号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当场发给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生活补助证、次月直接进入社会化发放程序。 [2018-9-27 15:32:14] |
[网友 网民]问: 16、退管服务及资格认证 问:张主任,您好,我父亲下个月就要退休了,听说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就要纳入社区进行管理服务,我想问一下,怎样才能纳入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呢?还有,退休人员每年还要到社区进行资格认证,请张主任也一并介绍一下这个操作程序,好吗? [NO.16] |
[张主任]:答: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经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核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到县社保中心退休管理科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退管科根据所填信息表内容,结合本人意见,纳入居住地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关于资格认证,目前,根据人社部的通知精神,我县已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为尽可能让离退休人员少跑腿,我们尽量运用一些信息资源进行信息比对,对一些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人员,我们各镇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会上门提供认证服务。同时,我市社保信息中心已将全市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导入互联网平台,并建立了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接口,退休人员也可自已在手机上下载“老来网”APP,直接在手机上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018-9-27 15:32:38] |
[网友 网民]问: 17、关于爱心助保惠民政策 问:张主任,你好!我爸是一名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欠费好几年了,明年我爸就要退休了,但我们家经济比较困难,根本没的能力补缴养老保险费,听别人说有爱心助保可以帮助缴费,想请问申请爱心助保需符合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NO.17] |
[张主任]:答:你好!爱心助保已经列入阜宁县托底救助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助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县慈善总会和县财政专项拨款,主要帮助全县范围内因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无法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及特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为其排忧解难,使其到达退休年龄后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主要对象为: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无力缴费的困难失业人员;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无力缴纳断保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省规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无力后延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4、因病、因伤、因灾致贫,无力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程序是:受助对象需要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特困证、低保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相关材料到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6号窗口填写《阜宁县爱心助保申请表》,经审核后符合助保条件的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签订《爱心助保协议书》。 [2018-9-27 15:33:11] |
[网友 网民]问: 18、企业退休人员调资政策 问:张主任,你好!我想咨询下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事情,今年我们阜宁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的? [NO.18] |
[张主任]:答:你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这次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主要对象是2017年12月底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具体调整办法是:此次调资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同时,对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即2017年12月底前到达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2017年12月底前到达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调整养老金工作是广大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一件大事,这次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完成,已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2018-9-27 15:33:42] |
[网友 网民]问: 19、关于保费征收职能 问:张主任,你好!听说社保费要移交给税务部门征收,我想请问,以后我们个人养老保险费怎么缴? [NO.19] |
[张主任]:答:你好!根据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的工作要求,今后社会保险费将统一移交给税务部门征收。目前,江苏省的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公布。但是,针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我想说的是,已参保的个人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目前还是凭本人的社保卡到指定的农村商业银行缴费,具体包括县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天鹅丽都小区对面)、新区支行(人社局对面)、迎宾支行(壹品仕家小区南门东侧)、城西支行(老金融大厦)、沟墩支行、陈集支行、羊寨支行、益林支行。今后,即使社保费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个人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基本也是维持这个模式。同时,随着农村商业银行缴费网点的放开和逐步实现手机缴费、网上缴费,到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将更加便捷。 [2018-9-27 15:3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