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2-00493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12-05-31
文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失效

县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全县夏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政发〔201247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2年全县夏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全县夏熟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2年全县夏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宁是传统农业大县,农作物秸秆产量高、分布广,近几年来,全县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在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和能源化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总体利用率,特别是夏熟作物秸秆利用少,秸秆露地焚烧和乱放乱抛比较普遍。为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生态阜宁。现就2012年我县加快推进夏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机结合,坚持行政推动、政策扶持,开展执法检查抓好项目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目标要求

2012年,全县夏熟农作物秸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重点区域(国省道和县镇主干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着力推进夏熟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突出6月初至625这一关键时间段,进入我县农田收麦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要安装切碎装置。各镇区按照还田任务配足秸秆还田机械,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0%以上,其中10个秸秆还田重点镇还田率70%以上。各镇区建立超过4500亩以上连片秸秆还田示范方,加强秸秆收储运输体系建设,建立规模收购加工储存点,健全运输收购机制,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收购点的作用,每个麦秸秆规模收购点收购面积不少于10000亩秸秆;积极探索打草堆等传统的草离田措施,做到不还田就离田。大力推广秸秆气化、秸秆制块、秸秆食用菌、秸秆沤肥、秸秆发电、秸秆建材等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开展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试验示范,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保障措施

6月初至625是今年夏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推进时段,各镇区要采取行政、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有效手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确保这项重要工作紧张有序推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环保局、农业局、农机局、供销社、财政局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调研与政策制定工作;农业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根据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统筹考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开发和推广,拓宽秸秆气化、秸秆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渠道;农机局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械组织、人员培训,机具配置及现场演示、技术服务、试验示范和推广;环保部门会同各镇区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执法检查;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对秸秆焚烧的消防灭火工作和因焚烧引发的事故案件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国省道及县乡道路秸秆堆放清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水务部门负责农作物秸秆抛河监督、查处;县供销总社要充分发挥秸秆联合社的作用,组织协调秸秆收购工作,加强秸秆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各项奖补资金;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秸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设备的引发、示范和推广;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以秸秆禁烧、秸秆还田为主的农作物综合利用的典型报道,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镇区和部门予以曝光;教育部门继续在农村中小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在师生和广大学生家长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监察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镇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严防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和抛河污染水体。

(二)加大宣传,教育引导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主体是农村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在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造浓氛围,县电视台、《阜宁日报》、广播电台做到天天有图象、日日有新闻、处处有声音,教育引导农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利用秸秆,执行法规。各镇区要在6月初至625日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结合印发通告、组织巡回宣传车、挂横幅、贴标语、办黑板报等形式,通过召开现场会、培训会和开展科技下乡入户等活动,高密度、大容量、全方位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的好处。在各镇区主干道悬挂横幅不少于10条,每个村、组张贴宣传标语不得少于10条;每个镇区至少安排2辆专用车辆,装饰宣传标语,配备喇叭,深入村组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宣传,广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使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禁烧法规、政策、知识、技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农民树立秸秆也是资源,实施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就是节本增效、促进增收的新思维、新观念,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行政推动,明确责任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项目,着力抓好麦秸秆还田,按还田任务在麦收前配备购置还田机具,农机部门在6月初至625日麦收季节加大全县公路交通要道关口的执法力度,确保在我县麦田作业的收割机械全部配带秸秆切碎装置。二是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多层次农作物秸秆还田与机插秧集成技术和综合利用集成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经营大户、农机操作手的业务水平和技能。三是搞好现场发动各镇区要在6月初召开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场会,全面启动麦秸秆还田各项工作。四是突出示范区建设。对国道、省道、县镇主要道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是秸秆还田主要示范区,各镇要组织人力、物力精心搞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农机局要切实做好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五是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各地要推进秸秆打捆回收销售、秸秆制块、打草堆等措施,各镇区要按照每2万亩夏熟农作物就建立1个以上规模秸秆收购加工点(草场)的要求设立收购加工点;对未还田的秸秆,村组要按照就近堆放的原则,按每100亩左右落实一个田头堆放场地,为农户做好未还田农作物秸秆的堆放提供便利。同时,要帮助流转土地扩大堆草场地。六是落实领导责任。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澳洋工业园、金沙湖管委会为辖区内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对村干部列入双考内容,并将村干部报酬补贴县补部分的10%挂钩考核。县政府与各镇区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镇区要出台相应的督查考核办法,对各村(居)必须制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村(居)委会与各农户之间按村规民约订立协议,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露天禁烧要求和奖惩措施,各层各级要按照时间节点集中精力、财力和人力,扎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七是组织专业队伍督查。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各镇区要整合公安、综合治理等执法力量,组成专业队伍查禁秸秆露天焚烧,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人坚决进行处罚;可根据需要,在关键时段组织临时力量加大巡查监控力度,对因焚烧秸秆毁坏树木、通讯工程设施等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

(四)讲究政策,着力激励

一是秸秆还田建设补贴。对购买配大中拖的秸秆粉碎还田机补助2000/台(任务见附表),对连片500亩以上还田示范方(示范方内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补贴秸秆还田农户20/亩,奖励镇村各2/亩。

二是秸秆收储运输体系建设补助。对今年夏季新扩10亩以上收存草场的规模草业合作社(业主),收购重点区域麦秸秆10000亩以上,补助新扩场地流转土地资金600/亩,补助购置覆盖物资金500/亩。

三是秸秆综合利用奖励。(1)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夏熟秸秆禁烧工作,并对农作物秸秆采用机械化还田或设点收购存放,农户秸秆不自用的,须将农作物秸秆运至村组收购存放点出售。县对各村组零时存放点补助300/亩。(2)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回收企业(含农民经纪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在用地、财政贴息贷款、公路交通运输、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安排,在建设、供电、交通、供水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支持,秸秆加工企业用电按农产品加工标准收费;对秸秆运输优先安排绿色通道证书。

(五)加强巡查,依法惩处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成败,是关键,只有严格执法,明确责任,才能使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县农机部门要把好茬口关,将联合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10公分以下,在秸秆还田区域,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械要全部安装带切碎装置,没有按规定带还田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一律不得入田作业。县环保局加大对着火点的处罚力度,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每发现一个着火点罚款200元,县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可与镇区联合执法或委托执法,各村还可按村规民约对每个焚烧点土地承包农户予以处罚;特别要加大对放第一把火和夏收中后期的查处力度。县公安部门负责消防及现场执法,作业期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巡逻工作,对执意露天焚烧秸秆的恶劣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在公路沿线每发现一处着火点立即进行消防灭火,按规定向焚烧农户收取相关费用。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国道、省道、铁路、县镇主干线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检查,确保无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及秸秆乱堆乱放。

(六)认真考核,严格奖惩

2012年,县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区进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采用双百分制考核,方法为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夏收期间,采取镇区互查与县督查组分主要线路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牵头组成综合巡查组,不定期巡查各镇区互查工作和各督查组督查情况。届时组织验收小组分别进行考核验收(具体督查考核细则另文下发),综合评分,排出名次,根据双百分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考核合格,得分排名由高到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如果夏熟未发生一起露天焚烧秸秆的镇、村,提前申报,适时验收,经县检查验收确认的,分别奖励10万元、1万元。各镇区也要出台相应的奖惩措施,考核到村、组、农户,确保达到应有的效果。县委组织部负责督查组人员的抽调,会同县监察局对各镇区秸秆禁烧工作和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对辖区范围发生一起焚烧或抛河的,予以通报批评;发生3起以上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见各镇镇长(区分管主任)诫勉谈话;发生5起以上的,由县委组织部和监察局对其实施问责。各村(居)书记、主任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镇区也要制定相应的督查考核办法,通过召开反现场会等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阜宁电视台和《阜宁日报》于6月初至625每日曝光发现的着火点位置及相关责任人员。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辖区内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对有关镇区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镇区被省卫星遥控监测发现着火点,或被上级新闻媒体曝光的,实行一票否决。

本意见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附件:

 

全县夏熟秸秆还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区

三麦面积(万亩)

还田面积(万亩)

还田率%

15-18马力小拖秸秆还田机()

配大中拖秸秆粉碎还田机(台)

示范方建设

面积(亩)

数量(个)

沟墩

7.73

5.09

65.85

10

3

1000

4

陈良

4.65

3.07

65.94

10

3

1000

4

阜城

9.78

5.68

65.17

10

3

1000

4

三灶

4.84

3.17

65.50

10

3

1000

4

澳洋工业园

(郭墅)

5.49

3.61

65.77

10

3

1000

4

新沟

4.37

2.87

65.62

10

3

1000

4

东沟

10.24

4.02

39.26

10

3

500

4

益林

4.9

1.98

40.41

10

2

500

2

罗桥

5.72

2.56

44.71

10

2

500

2

古河

4.74

3.1

65.40

10

2

1000

2

板湖

4.21

2.74

65.08

10

2

1000

2

陈集

4.73

3.09

65.33

10

2

1000

2

芦蒲

3.26

1.46

44.65

10

1

500

2

羊寨

4.94

2.31

46.76

10

1

500

3

开发区

1.1

0.52

23.98

5

1

500

1

金沙湖

1.28

0.84

65.91

5

1

500

2

合计

81.98

46.11

56.23

150

35

38000

46

注:为秸秆还田重点镇

打印 关闭
文字解读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