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水务局
阜宁县统计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
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我县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三年的共同努力,我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经县政府批准,现将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河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52(跨县24)条,县内总长度793.8公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至乡镇级主要河流173条,总长度941.9公里。
湖泊。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个(跨市湖泊,是江苏省里下河腹部湖泊湖荡一部分),县内湖泊管理与保护面积30.141平方公里,为淡水湖泊。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水电站。共有水电站2座,装机容量2350千瓦,规模均为小(2)型。
水闸。过闸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水闸816座,其中:规模以上(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水闸744座(详见表1)。
表1不同规模水闸数量汇总表
水闸规模 | 数量(座) | 比例(%) | |
合计 | 816 | ||
规模以上 (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小计 | 744 | 100 |
大型 | 0 | 0 | |
中型 | 4 | 0.54 | |
小型 | 740 | 99.46 | |
规模以下(1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72 |
堤防。堤防总长度为1697.343公里(详见表2)。
表2不同级别堤防长度汇总表
堤防级别 | 合计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5级以下 |
长度(公里) | 1697.343 | 78.355 | 34.438 | 31.7 | 115.5 | 1437.35 | 0 |
比例(%) | 100 | 4.62 | 2.03 | 1.87 | 6.80 | 84.68 | 0 |
泵站。共有泵站1164座,其中:规模以上(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50千瓦)泵站235座(详见表3)。
表3不同规模泵站数量汇总表
泵站规模 | 数量(座) | |
合计 | 1164 | |
规模以上 (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50千瓦) | 小计 | 235 |
大型 | 0 | |
中型 | 7 | |
小型 | 228 | |
规模以下(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且装机功率<50千瓦) | 929 |
农村供水。共有农村供水工程210处,均为集中式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75.2875万人。
灌溉面积。共有灌溉面积118.6154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110.2652万亩,园林草地等非耕地灌溉面积8.3502万亩。
灌区建设。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1处,灌溉面积75.9843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含)~30万亩的灌区1处,灌溉面积12.2941万亩;50亩(含)~1万亩的灌区62处,灌溉面积1.5275万亩。
地下水取水井。共有地下水取水井12979眼,地下水取水量共1847.174万立方米(详见表4)。
表4不同规模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和取水量汇总表
取水井类型 | 数量(眼) | 取水量(万立方米) | ||
合计 | 12979 | 1847.174 | ||
机电井 | 小计 | 2573 | 1822.645 | |
灌溉 | 小计 | 631 | 5.249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0 | 0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631 | 5.249 | ||
供水 | 小计 | 1942 | 1817.396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276 | 1809.947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1666 | 7.449 | ||
人力井 | 10406 | 24.529 |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7.5486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0.2879亿立方米,农业用水6.691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4681亿立方米,建筑业用水0.0021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0.0954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0.0041亿立方米。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共有河湖取水口442个(详见表5)。
表5不同规模河湖取水口数量汇总表
河湖取水口规模 | 数量(个) | 比例(%) |
合计 | 442 | 100 |
规模以上(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 其他用途最大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351 | 79.41 |
规模以下(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 其他用途最大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91 | 20.59 |
地表水水源地。共有地表水水源地4处。
治理保护河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374.9公里。其中,已治理河段总长度为221.4公里,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59.01%;在已治理河段中,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183.85公里。
五、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40个,从业人员73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21人,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509人。
乡镇水利管理单位20个,从业人员170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41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经国家、省、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的汇总数。
[2]工程规模、等级的划分如下:
1、水电站:
大(1)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大(2)型水电站:30万千瓦≤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中型水电站:5万千瓦≤装机容量<30万千瓦;小(1)型水电站:1万千瓦≤装机容量<5万千瓦;小(2)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
2、水闸:
大型水闸: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中型水闸:10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每秒;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立方米每秒。
3、堤防:
1级:防洪(潮)[重现期(年)]≥100;2级:50≤防洪(潮)[重现期(年)]<100;3级:30≤防洪(潮)[重现期(年)]<50;4级:20≤防洪(潮)[重现期(年)]<30;5级:10≤防洪(潮)[重现期(年)]<20;5级以下:防洪(潮)[重现期(年)]<10。
4、泵站:
大型泵站:装机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1万千瓦;中型泵站:1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0.1万千瓦≤装机功率<1万千瓦;小型泵站:装机流量<1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0.1万千瓦。
[3]1公顷=15亩。
[4]部分对象范围说明:
1、地表水水源地:为所有向城镇集中供水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向乡村集中供水且供水规模为供水人口1万人及以上或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
2、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包含事业法人性质的乡镇水利管理单位。
3、地下水取水井:包括浅层和深层地下水取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