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4-00129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10-21 00:00:00
文号 阜政发〔2014〕5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提升能力为核心,通过做优做强县级医院,增强镇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县域卫生事业发展,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到2015年,镇(街道)、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县域门急诊总量80%以上,镇(街道)内就诊率达50%,县域内就诊率达90%,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成覆盖城乡、制度完善、规范高效、服务优良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分工协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便捷性。

1.健全完善县域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编制“十三五”县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政府主要办好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2016年前县人民医院建成以南院区为主的1200张床位,达三级医院标准,完善北院区康复医疗健康服务业;县中医院要放大中医特色,争创三级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扩建门诊楼、住院楼,建成以精神疾病防治为重点的二级专科医院;加强县医疗急救站建设,实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常态化管理。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县120指挥中心和县中医院、益林、沟墩等医疗急救分站联合高效运转,配足救护车辆和专业技术人员,开放院前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健康领域,最大限度放宽各类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支持仁济心血管医院、明光五官科医院、安康医院建成二级医院;县域内再规划2所综合或专科医院。到2016年,全县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20%。加强镇、村医疗机构建设,按照《盐城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加强中心卫生院、镇(街道)卫生院建设。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规划、建设好1所村(社区)卫生室。坚持政府主导,新建和改建居民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时,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设施必须与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凡新建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必须设有规范的村(社区)卫生室。2016年前,阜城街道卫生院要完成整体搬迁和必要的设备配置工作,阜城街道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要全部落实到位。加大示范镇(街道)卫生院创建力度,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到2015年,全县所有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2017年40%的镇(街道)卫生院、20%的村(社区)卫生室达到省级示范建设标准,全面实现卫生院领办村(社区)卫生室,并实行镇(街道)、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50%的镇(街道)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建设标准。

2.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重点扶持儿童、精神、传染病等专科建设,加强胸外科、骨科、脑外科、重症医学科、血管介入、肾病治疗等方面服务能力提升,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实施区域化集中消毒供应、检验中心、影像中心、临床会诊中心等医疗资源集约化建设,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群众就医的可及性。每年重点扶持5个临床(学科)专科建设,到2016年前,力争建成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市级临床重点(学科)专科2-3个。切实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使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障健康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快县中医院和县二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发展,建成服务功能健全、临床疗效显著、中医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县医院、镇(街道)卫生院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村(社区)卫生室中医药服务,90%的村卫生室要配备适宜中医诊疗设备。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的中医医院投入补偿机制和价格、分配机制,使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真正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优势。着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继续加大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与大城市三甲医院和医学名校的横向合作,组建诊疗合作中心,进一步鼓励县级医院开展部分相对成熟的三类医疗技术,扶持科技创新,积极支持申报科研课题项目,每年争取市级以上科研立项4-6项,新技术新项目引进推广6-8项。强化镇、村医疗机构服务功能。镇(街道)卫生院以维护辖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村(社区)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县二院承担医疗服务次中心职能,着力提高急危重症的诊断和抢救能力,到2015年优势专科要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具备开展部分三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增强其带动辐射作用。沟墩、东沟、陈集等中心卫生院,应当正常开展胆囊、阑尾、大隐静脉曲张等一级外科手术以及乳腺、脾脏切除等部分二级手术。镇(街道)卫生院选择性开展部分二级医院诊疗项目;鼓励镇(街道)卫生院错位发展,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到2016年,60%的镇(街道)卫生院要建1个以上特色科室。

3.着力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政策,合理提高诊疗、手术、床位、护理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到2017年县级医院药占比降低到30%以下。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关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县级医院编制和人员规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人代表聘任等重大事项。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强化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施适应行业特点薪酬制度,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县域就诊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量化指标。

4.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建立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整合益林、沟墩、陈集、陈良等镇卫生院为支撑的县人民医院集团总体框架体系,通过建立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利益共享的纵向合作机制,对集团内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与管理,人员柔性流动、医师多点执业,建立联合病房,床位资源统一调配,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将县级医疗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优质资源向镇(街道)卫生院流动。鼓励县级医院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落实对口支援与业务协作。县人民医院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与市中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医院对口支援机制。县人民医院加强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东南大学中大医院、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协作,施庄眼科医院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共建白内障治疗中心。严格落实县级医院临床医生晋升中级和副高职称前到镇(街道)卫生院服务1年的规定,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对口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县、镇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保、医疗、价格等方面引导措施,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引导建立合理的就医流向。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负责相应范围病种的门诊和住院诊疗。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病历、医技检验结果的共享,确保疗效与安全,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即可享受县医院的同质化服务。

6.构建“智慧”卫生。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到2015年,完成县级平台架构建设,实现县域内县、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信息和数据联网,并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利用健康档案共享调阅、智能提醒、双向转诊,实现患者在任何机构就诊随时调阅其健康档案信息,实现医务人员重复检查、重复用药的智能化提醒,实现患者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依托县级医院资源优势,面向基层,建设远程会诊中心、区域影像诊断中心、检验检查中心、心电图会诊中心、病理诊断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将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向居民家庭延伸。有效利用物联网技术,快速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充分体现“信息惠民”。

(二)落实公平可及,构建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县疾病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整合县妇幼保健所、县计划生育指导站资源,提升县妇幼保健所服务能力。2015年底前,各镇(街道)卫生院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公共卫生人员配备标准,完成公共卫生管理所和相关业务科室组建工作,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合格妇幼保健门诊覆盖率90%以上。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体系,扎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进一步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到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实行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综合性医院“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健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并重,调整、充实由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临床医务以及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健康管理团队,主动上门,巡回医疗,开展以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实施慢性病干预、健康教育、提供保健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为重点的综合卫生服务,再以点带面扩展到其他人群。加强对村(社区)卫生室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支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益性;2014年10月,在阜城街道探索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在陈集、东沟、沟墩、吴滩等6个镇(街道),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先行先试,探索通过个性化的签约,建立农村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引导乡村医生向签约服务转变、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到2015年,全县各镇(街道)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制度和管理,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稳定城乡基本医保参保率95%以上。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增长机制,到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70元以上,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成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谈判机制。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综合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范转诊管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构建医保诚信服务体系,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诚信管理,防范医保欺诈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药品流通使用,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允许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以外、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并零差率销售。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加强药品卫生耗材集中采购及配送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对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医院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一律记录在案并进行上报处理。

(五)创新管理机制,构建现代医疗卫生监管体系

坚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卫生部门加强卫生发展规划、健全医疗卫生准入制度、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统一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激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护人员的良好形象。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违法行为,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卫生、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工作。县发改、卫生、人社、财政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完善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政策机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实施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大政府投入。2015年底前,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医疗配置要求的各项投入政策及对县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并将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逐步予以化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所需支出,由县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严格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举债建设。实行奖励政策,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县级医院建成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建成达到省示范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奖补60万元、10万元。继续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对验收合格的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分别给予以奖代补6万元、3万元。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动态增长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1.6万元、2017年达到1.8万元,同步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制度。动态增长村(社区)卫生室水电、通讯、网络等日常运行经费,按照每个村(社区)卫生室每年不低于1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村卫生机构健康运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采取相对灵活的招聘方式,引导和鼓励优秀编外人员、社会上的医学毕业生、个体执业人员到缺编基层工作。对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岗位人员补充,适当放宽招考条件;按照《阜宁县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办法(试行)》(阜发〔2010〕48号),加大医学类博士和三级医院退休主任医师的引进力度。科学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人员总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基数不变,仍按原办法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人员补充工作,空额编制主要用于招录引进临床、预防保健、医技等基层紧缺急需的专业岗位、关键岗位和骨干人员。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用编计划许可的倾斜力度,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招录所需人才。编制富足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拿出一部分编制实行县编镇用,通过公开招录,纳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定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富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拿出一部分编制实行镇编村用,采取定向公开招录的办法,择优将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定岗在村(社区)卫生室。到2020年,全县每个镇(街道)卫生院至少要有4-5名合格全科医师,每个村(社区)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基本解决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不足、村医后继乏人的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针对医疗卫生行业高技术、高风险等特点,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和收入差距,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试行公立医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年薪制,按单位职工平均绩效工资3倍左右发放。按编制岗位合理确定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力争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达到40%,镇(街道)卫生院达到55%。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中,提取不低于40%的结余资金,发放职工福利和奖金。完善考核办法,实行平时动态考核和年中、年底考核相结合,通过考核促进工作、创新工作、提升工作。实行奖惩兑现,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个人职称晋升等挂钩。

以上实施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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