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2月27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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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1 | 2 |
建设单位 | 阜宁泽雨建材有限公司 | 江苏金石玄武岩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货物装卸码头 | 年产3000吨代铂坩埚法高强度玻璃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林镇阜益路1号 | 阜城滤料产业园 |
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700万元在益林镇阜益路1号建设货物装卸码头。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利用现有的闲置车间建设年产3000吨代铂坩埚法高强度玻璃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1.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21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2.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21日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表10份,有效回收10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 1.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1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2.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1日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表10份,有效回收10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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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间定期清扫港区路面,较少扬尘的逸散。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冲洗路面,不外排环境。项目以生产车间为中心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东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放,东益污水处理公司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81-2002)一级A标准。 固废:项目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得自行处理。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用隔声罩、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排放。 | 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技改项目以拉丝车间为中心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接管处理后接管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用隔声罩、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排放。 固废:拉丝及退捻废丝、废坩埚、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浸润剂(0.3t/a)、废活性炭(1.5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自行处置。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技改项目设置20m2危废暂存库一个,危废暂存区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修改单要求并做好地面防渗,危废处置执行联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