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20-0051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0-10-19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解读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应对我县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落实道路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的本质水平,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目标,制订《阜宁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责任制规定》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交通安全生产督导组在盐督导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管理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的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创造安全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迫切需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监、交通、建设、农机、工商、质监、卫生、规划、教育、水利、监察等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2019年8月16日,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并已于2019年10月7日起施行。因此,我县建立职责明晰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职责共担、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势在必行。

二、《责任制规定》的特点和内容

《责任制规定》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体现较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从完善主体责任范围、明晰部门和单位职责、强化源头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健全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体现较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责任落实这一主题,吸收借鉴实践中成熟、成功的经验、做法,体现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制规定》分为总则、政府职责、部门(机关)职责、单位职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附则,共7章61条。《责任制规定》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推动建立职责明晰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为目标,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为抓手,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根本目的,健全和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链条治理模式和责任追究机制,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共同构成了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保障体系。

三、《责任制规定》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四、《责任制规定》的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包括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

五、《责任制规定》对落实源头治理明确了具体措施

一是针对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弱化的现状,规定了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规定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二是针对道路及设施、车辆、驾驶人等交通安全基础要素隐患突出的问题,规定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全链条的道路及交通设施设计、建设、监理、验收、养护、管理单位,车辆所有和管理单位,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维修、报废回收单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单位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针对政府职能部门源头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对车辆制造、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考核发证、营运证配发、经营许可审核、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等事项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通过验收。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及时整改或处理。整改的情况应当记录,作为检查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附件:文件

打印 关闭
文字解读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