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阜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已经过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一、发展基础与需求分析
(一)基本情况
(二)发展成就
(三)存在问题
(四)发展需求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发展布局与任务措施
(一)发展布局
(二)任务措施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二)资金来源
五、实施保障
(一)法治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三)资金保障
(四)用地保障
(五)科技保障
(六)人才保障
附件:1. 阜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2. 阜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投资汇总表
3. 阜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 言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战略性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社会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兴水利、治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阜宁水利建设将为开启阜宁县现代化新征程提供重要支撑。
阜宁水利“十四五”时期,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江苏治水总基调,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时代江淮乐地的目标定位,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以系统治水为导向,全面打造“安全水利、节水水利、生态水利、法治水利”,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阜宁特色的水利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道路。
根据阜宁县委、县政府要求,阜宁县水务局组织编制《阜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也是全县“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情况
阜宁县隶属江苏省盐城市,南与建湖县毗邻,北与滨海县接壤,东与射阳县相连,西与淮安市涟水县隔黄河故道相望,西南与淮安市淮安区交界。
阜宁县地处苏北里下河地区,属淮河下游水系。地貌大体呈蚌壳状,地形显示西部高亢,向东南、向东、向东北渐趋低洼。县域内地表水系发达,境内大沟级以上河流有100多条,加上马家荡,全县水域面积达3.5万hm²。县主要河流有:黄河故道,射阳河,苏北灌溉总渠,串场河,通榆河,淮河入海水道等。
阜宁县水资源主要来源为降雨径流及外调(引)水。地区降雨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较大,多年均值为932.6mm,平均水资源总量达5.09亿m³;阜宁县外调(引)水水源主要通过通榆河调引江水,通过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黄河故道调引淮水,平均年外调(引)水量约4.908亿m³。阜宁县通过各类水利工程的调度,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二、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阜宁县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以水利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引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构建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河湖健康的水生态保护体系、管理规范的水工程管理体系。至2020年底,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总投资13.75亿元。
1. 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有序推进流域防洪、区域治理、农村水利等工程建设,提升区域防洪除涝能力,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一是流域防洪继续巩固。巩固苏北灌溉总渠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原址拆建苏嘴洞、马河洞、东沙港洞等苏北灌溉总渠沿线建筑物,完成投资3246万元;巩固黄河故道50年一遇,射阳河2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射阳河和黄河故道干河拓浚、堤防及险工患段加固等建设工程,完成投资24316万元。二是区域治理稳步推进。持续推进黄河故道地区后续工程建设,完善提升渠北地区防御体系,累计投资8025万元;完成淮河流域阜宁县境内重点平原洼治理部分工程,进一步巩固区域防洪除涝工程体系,累计投资43976万元。三是农村水利持续建设。实施渠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小农水重点县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农村河网水系系统治理。农村水利工程累计投资53365万元,构建“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到“十三五”期末,流域防洪、区域除涝、县城防洪标准基本实现预期目标。灌溉总渠和淮河入海水道堤防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黄河故道堤防达50年一遇防洪标准;区域骨干河道基本达20年一遇防洪标准;里下河腹部地区除涝标准达10年一遇,斗北垦区和渠北地区达5~10年一遇;县城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5~10年一遇。
2. 水资源节约成效显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理,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再生水利用、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2019年全县用水总量为6.166亿m³,生活用水保证率为97%以上,重点工业用水保证率为95%以上,农业用水保证率为80%,万元GDP用水量为111.0m³。水资源保障工程构建了配置优化、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
3. 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着力防治水污染,开展水生态修复,构建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区域工程安全体系的同时,着力开展水生态修复,累计完成投资920万元。阜宁县地表水国考及省考断面的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19年1月阜宁县成功通过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2019年3月阜宁金沙湖成为盐城市唯一获评江苏省首批生态样板河湖。“十三五”时期,阜宁县水生态环境持续得以巩固和提升。
4. 水文化传播渗透逐步推进。统筹安排自然及水域资源,创建金沙湖、马家荡湿地成为水利风景区,巧妙组合治水文化、工程文化和本地特色文化以促进人水和谐共处;利用水价改革宣传手册、农业节水技术概略图、在改革试点和重要节点树立公示牌等方式,借助“中国水周”等主题日宣传惜水、节水;邀请媒体报道水利建设活动和重要工作,宣传水利工作成就,造浓全社会水文化宣传氛围。
5. 水管理服务不断强化。规范行业管理,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依法治水、规范管理”的水工程管理服务体系。一是规划与建设管理。阜宁县“十三五”期间编制完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城市防洪等各项规划,指导全县水利事业发展;对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排污口设置论证等制度的规划符合性进行监督;水工程项目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完善各项程序手续,严格开展工程审计等工作,建设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依法行政。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水法规普及率100%,骨干河道巡查覆盖率100%,当年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逐步减少历史积留案件,严格控制新增案件发生,水事违法案件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水资源管理。2019年阜宁县城镇居民平均用水定额为130L/p.d,低于盐城市水平,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9%,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62,灌溉亩均用水量413m³/亩,水资源管护和节约用水管理能力建设及服务支撑水平明显提升。四是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十三五”期间,阜宁县创省级二级水管单位1个,并顺利通过复核验收;全县共完成17座县管泵站,87条河道及1处湖泊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到“十三五”期末,全县骨干河湖管理达标率达86%,骨干水利工程设施完好率达88%。五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农村水利改革任务;完成水利站改革,水利站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座谈会将阜宁县作为示范县予以推广。六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社招等方式,吸收引进专业对口人才,人才结构达标率总体不低于90%,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提高至50%,工人队伍中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至6%,人才队伍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提高至80%,县级及以下基层水利人才队伍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提高至60%。
三、存在问题
1. 防洪减灾体系尚存薄弱环节
一是流域防洪标准尚未全面达标。重要防洪骨干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尚未启动;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工程存在短板,堤防薄弱处还未加固,沿线穿堤建筑物老化问题突出,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区域洪涝治理有待加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区域水利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匹配,已成为水利工程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低洼圩区防洪排涝标准不足,有待加大区域水利治理力度;区域骨干河湖水系亟需综合治理;县域内中小河流需加大治理力度。三是城市排涝能力亟待提升。根据阜宁沿海地区的发展定位和战略,现有防洪排涝标准偏低,城市主要排涝河道仍存在防洪墙高程不足、堤防标准不够的问题;部分区域排涝河道仍是原农区河道,存在淤积、阻水等各类问题,防汛保障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四是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依然薄弱。渠南灌区虽历经多年建设,但距离现代化灌区标准仍有差距,灌区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待提升,农村河道淤积、通而不畅,建筑物老化失修、效益衰减,运行管护以及灌溉水利用系数等均有待提高。
2. 水资源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县域降水时空分布差异大,河网调蓄能力有限,缺乏水源调蓄工程,本地径流及过境水难以充分利用;工、农业用水消耗尚未达到盐城市平均水平,用水效率和节水能力有待提高;阜宁县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56.6km²,必须严格实行地下水压采计划,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生活废水、工业污水、农业养殖污水、面源污染等水体污染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十四五”水利现代化建设对水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城区部分区域水系不畅,水动力条件不足,水质亟需改善,区域水环境有待提升;农村中小河流疏于管护,河道的引排、环境、绿化、景观的综合功能有待提升;射阳湖围垦养殖侵占影响河湖健康,需加快推进退圩还湖工程的前期工作。
4. 水文化传承保护效能有待提升
水文化传承与保护意识淡薄,对水的文化属性重视不够,对水利工程承载的文化内涵认识不足;对水文化历史遗产整理、发掘、保护的力度不够;水文化研究和建设力量比较薄弱,与解决水安全等现实水问题结合的紧密度不足;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与生态文旅需进一步融合,水文化产业布局的推动与发展任重道远。
5. 水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监管、水行政监管与执法体系仍不完善,河湖生态保护与开发未成系统,“河湖长制”工作尚不健全,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管控缺失;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缺乏保障,地方财政资金到位难,社会资本合作及利用率低;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人才培养模式有待优化,创新型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基层站所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四、发展需求
1. 提高水利安全保障能力,适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导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2018年10月,国务院批复《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9年盐城市率先出台《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盐城行动计划》,阜宁作为盐城重要板块,其突出的工业主导及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的定位展现出蓬勃的发展生机,为构建全方位合作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阜宁发起“淮河生态经济带”县级政协联席会议,是助推战略实施的重要机制和平台。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通过国务院审议,江苏沿海省域发展规划跃升为国家战略,会议将江苏沿海地区建设成为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阜宁处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战略实施交汇点,特别是随着高铁、高速、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的重大突破,区位优势日益显现。加强阜宁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利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时,结合县域内通榆运河、射阳河等内河航道网提升公铁水联运联营能力,为更高质量推动跨越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有力支撑。
2. 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提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与民生息息相关,水利工程具有保障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等多重效益。“十四五”期间,阜宁水利需狠抓水安全保障提档升级,加大灌区现代化改造力度,提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为重点,以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为保障,着力解决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保障、生存发展、人居环境、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水利问题,提升水利服务民生的基础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水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命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江苏为全国水利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了新路径,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稳步提升农村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并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农村水利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以提升全省农村水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 着力推进生态水利,构建和谐共生水生态环境的需要
自古中国人民就对水有特殊感情,喜欢“水利万物而不争”的品质,讲求“上善若水”“人水和谐共生”,水系沿岸孕育了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等水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必须加强环境的治理与生态的修复工作,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水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核心要素。“十四五”期间,阜宁水利需坚持保护为先、合理利用,以水污染防治为基础,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牢牢守住水生态的底线。继续以完善功能、补齐短板、优化环境、塑造特色为导向,将水环境打造和特色文化深入融合,高品质规划、大手笔建设、立体化推进,着力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提升水景观、弘扬水文化,构建和谐共生的水生态格局。
4. 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提升水利管理水平的需要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强化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阜宁水利需以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紧扣关键环节,提档升级水利管理,改革创新持续发力,全力推进河湖长制、水资源及水利工程管理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举措推进水利改革创新,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江苏治水总基调,总结“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加快完善水安全体系、精细水资源配置,提高投入水生态治理、加强水管理服务体系,继续补齐水文化建设短板,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时代江淮乐地目标定位,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以系统治水为导向,全力构筑“安全水利、节水水利、生态水利、法治水利”,奋力开启具有阜宁特色的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发展目标
加快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加固苏北灌溉总渠堤防,不折不扣完成堤防达标率100%,巩固堤防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大力推进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加大区域骨干河道治理力度,保障区域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1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50~10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10~20年一遇。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城市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防洪排涝基本达标,旱涝保收农田耕地的面积率达95%。
加快水资源配置管理体系建设,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6.95亿m³以内,生活用水保障率达97%,重点工业用水保证率95%以上,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15%,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达85%以上,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达9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635,再生水回用率达20%,地下水年开采量少于60万m³。
加快河(湖)长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到2025年,全面建成县生态河湖示范建设规划体系和制度体系,水生态状况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消除河湖劣Ⅴ类水体,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4.1km²,60%以上轻度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5%;全面建立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体系,河湖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打造水生态涵养特区,全面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河湖样板,助推阜宁县幸福河湖建设。
弘扬古城传统文化,主动推进新时代水文化传承与建设。以水安全保障为基础,以健全的水管服务体系为依托,把水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让水情信息水到渠成,水情教育深入人心,惜水护河成为风尚,弘扬优秀的治水文化,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走向人与自然的和谐。
加快依法治水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水利现代化体制机制。水利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覆盖率达100%,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率达100%,水行政许可项目监管率达100%,水事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重要河湖水文监测站点覆盖率100%,预警预报系统覆盖率100%;继续加大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为全面构建水利现代化体系夯实基础。
三、发展布局与任务措施
“十四五”期间,阜宁水利规划统筹“一湖一荡五河”的滨水空间特色水网发展,统筹里下河腹部和总渠以北区域水利重点工程布局,不断提升水利基础设施综合保障水平。全力构筑“安全、节水、生态、法治”四大水利新布局,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1. 统筹推进工程建设。根据阜宁水系布局、区域发展需要,统筹实施水安全保障及河湖生态工程。完善县域内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利用水网,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流域工程建设,实施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巩固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并向300年一遇过渡;突出区域综合治理,推进实施洼地治理、区域骨干河道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及病险闸站改造工程;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畅通城市河湖,扩大区域引排能力;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引排骨干工程基础;实施通榆河、串场河水环境整治工程,提供区域水资源支撑;推进农村水系连通与农村河道的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升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治理项目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工作。
实施河湖生态保护。全力建设生态河湖,推进射阳河、通榆河、串场河、串通河等骨干河道水环境提升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建成生态示范河湖,同时为生态幸福河湖建设争当表率;研究推进射阳湖(马家荡)退圩还湖、岸线腾退、生态复苏工程规划的前期工作,保证河湖空间完整和功能发挥。
2. 切实强化管理。构建水资源集约利用、河湖保护有序规范、工程高效安全运行的现代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水利管理服务效能,助推阜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水资源管理。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积极探索节水之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管理;强化用水“双控”管理,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及重点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加强水资源涵养,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
强化河湖保护和水利工程管理。明确水域岸线功能,实行分区管控,严格开发利用监管,加强河湖堤防岸线的巡查管控,建立河湖堤防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深化河湖问题整治,保护河湖健康生命;深化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建设市场监管、施工安全监督,强化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水利工程体系效能。
强化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构建决策科学、应急有序、保障有力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加快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水利工程优化调度,强化灾害防御技术支撑,落实防汛抢险队伍与物资储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建设平安阜宁。
3. 系统提升能力。坚持依法治水、创新引领、改革推动,着力完善水利治理体系,提升水利治理能力,有序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为开启阜宁县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保障。
提升法治能力。健全河湖与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途径推进阜宁水利高质量发展,实现水利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提升创新能力。建立水利创新发展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创新与实践工作,深化水情教育,加快智慧水利的建设进程,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瓶颈,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大活力。
提升改革能力。深化水利改革,依托河湖长制平台推进水利一体化发展,强化水利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推动水资源税、水权交易、工程运行管护等领域的改革创新,以改革促发展,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现代水利治理体系。
1. 水安全保障工程
(1)流域工程建设
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的建设工作,主体工程为扩挖入海水道深槽,改建跨河公路桥、控制闸等建筑物,设计行洪能力达7000m³/s,进一步扩大淮河下游的入海能力。启动实施苏北灌溉总渠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迎水坡护坡、新建南堤背水坡帮戗、对堤身沉降较大段的堤防进行加高和加固处理,拆建穿堤建筑物及阜宁水电站除险加固等。
(2)区域治理工程
里下河地区:以扩大区域洪水外排入海规模为重点,突出射阳河永兴段综合治理,继续实施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实施串通河、窑头河-渔滨河、东塘河-渔深沟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研究推进区域骨干排水河道建设,提高区域的防洪除涝和灌溉保供能力。总渠以北地区:注重高亢地区水系配套完善体系建设,提高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促进区域排涝全面达10年一遇标准。
(3)县城防洪工程
阜宁县城按照“按区设防、分区排涝”的原则,以构建防洪屏障、提高排涝标准为重点,实施7个防洪区;外围以挡为主防御区域洪水,实施骨干行洪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和防洪闸建设;内部以抽为主排除区域涝水,实施内部河道疏浚整治、排涝泵站建设。
(4)农村水利建设
渠南灌区改造工程。完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重点实施灌区水源工程,整治骨干输配水渠道约392km,提升约132km沟渠的灌排能力和生态环境,建设配套建筑物约200座,建设灌区智能水管理平台,提高灌区用水计量水平与用水效率,加强灌区信息化建设与资源共享,提高渠南灌区管理水平。水土流失防治。以水土保持、洼地治理、河湖综合整治、生态河道建设等工程为抓手,整合多部门专项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加快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严格督查问责为抓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构筑基础扎实、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监管网络。
2. 水资源保护工程
(1)水源及配置工程
以盐城市“两河引水,三线输水”的江水东引北调骨干水源工程为基础,完善渠南灌区水源调整和通榆河北延的水资源配置,推进实施南水北调后续配套、通榆河整治、射阳河永兴段整治工程,结合串场河、串通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供配水水网。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布局,阜宁县随着城东水厂、新城水厂及区域供水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基本达到多水源组合模式;将供水范围内的封存地下井同时作为应急供水水源,使多水源保障体系更为完善。远期利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成的平原河川水库,进一步完善输供水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
(2)节水工程
深入实施国家、省、市节水行动,加快防渗渠道、低压管道、喷灌、微灌等高效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进实施《盐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用水强度指标,科学制定县域年度用水计划,深入推进节水评价,修订完善节水制度体系。阜宁县农业用水量占总体用水量的85%以上,深入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大力推广计量供水体系,改进耕作面积用水定额的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县单位GDP用水量小康指标实现度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推行农村生活节水,加强农业用水终端管理;确保节水行动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国家节水达标县、省级节水示范区的节水示范效应。
(3)水资源管理
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十四五”期间阜宁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6.955亿m³,全面实施水资源计量监控和用水统计,控制全县各乡镇取用水总量在红线控制范围内。严格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落实执行各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方案,强化节水减排的刚性约束,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农业节水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确保阜宁县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满足考核指标要求。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取水许可申请、审批、验收、发证、延续、注销等全过程监督管理,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严格取用水监管,建立重点取水口名录,全面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规范取用水行为;严格水资源监管,建立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加快行政区界水资源监控设施建设,非农业用水实现全面计量监控,实现大中型灌区农业用水计量全覆盖,形成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滚动评价机制,强化用水统计调查。
3. 河湖生态工程
围绕苏北最美县城的建设目标,推进河湖综合治理,实施河湖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成生态示范河湖,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构建阜宁县“一湖一荡五河”的滨水空间特色体系。
(1)水生态保护
加强河道岸线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岸线违法占用行为,及时修坡复绿,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治理项目,助力区域生态复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推进射阳河、通榆河、苏北灌溉总渠、串场河以及古黄河水生态廊道建设,对水源地、调水河口区、水域核心区等水生态涵养区保护,有效维护河道生态环境。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目标建成265条生态河道,巩固恢复农村河道的引排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状况。统筹开展乡村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河湖管护,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生态良好的农村河网水系,以此作为骨干河网的重要补充,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2)水生态修复
按照构建格局合理、水流通畅的河湖连通体系,有效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实施射阳河、通榆河、串场河、串通河等骨干河道整治工程,窑头河-渔滨河、东塘河-渔深沟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连通水系、串活水源,保障生态水位,通过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着力打造区域河道生态圈。
(3)生态幸福河湖建设
在区域骨干河道治理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河道、村庄河塘生态治理,建设县乡生态河道达到省定目标,同时为生态幸福河湖建设争当表率;以第三次土地资源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为契机,结合里下河湖荡湿地特点,研究推进“一湖一荡五河”的滨水空间特色体系及阜宁境内射阳湖(马家荡)退圩还湖工程规划的前期工作。
4. 水文化载体建设工程
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志愿者服务队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研究阜宁的历史文脉与当代治水实践关系,依托河湖重要节点工程建设水利风景,彰显河湖魅力,提高水利服务公众高品质生活的能力;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将阜宁县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运管活动制作、宣传,弘扬水利精神,使之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助力构建人水和谐的良性关系。
5. 水利管理与服务体系
(1)河湖保护管理
河湖空间管控。编制完成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推进涉河空间管控成果共享,做好空间规划对接。做好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及毗邻地区空间规划的衔接,维护河湖公益性功能,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可靠、功能正常发挥等要求,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能。划定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线、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范围线、提出涉水空间管控和保护要求,做好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为水利空间发展提供指南,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控提供依据。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督与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水域管理保护。严守河湖水域面积,加强水域面积的动态监测和占用水域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加强水域功能保护,探索建立水域分区管理机制,严禁影响河湖行洪、供水、生态等公益性功能的各类活动,按照“保护生态、分类管理、严格控制、等效替代”的原则,加强水域利用行为管理,确保水域功能不减退。严格水域占用管理,规范涉河项目建设,严控除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外的水域占用行为,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的前期引导、许可规范、影响补偿和实施监管。
岸线管理保护。开展岸线分区管理,科学划定河湖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引导形成骨干河湖生产、生活、生态岸线适宜比例,实现县级单元生态岸线稳中有升;推进岸线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河湖岸线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情况,整治岸线违法占用行为;严格岸线利用管控,核定岸线开发利用上限与生态岸线占比底限,优化岸线功能布局,推行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
河湖动态监测。加强水域岸线动态监测,建立河湖水域、岸线监测体系,分级开展河湖水域岸线遥感监测,通过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动态采集水域岸线变化数据;开展河湖水生态监测,推动骨干河湖水生态监测,常态化、长系列积累水生态监测数据成果;推行河湖健康评估,健全评价预警机制,建立覆盖重点河湖年度生态状况评价机制,推动县管河湖年度健康评价工作,为河湖生态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2)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完善并落实水利工程各项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运行,有效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
建设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五项制度”,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和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推行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推动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质量工作考核,强化项目法人、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检测单位人员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提升工程优良率;打造智慧化管理综合平台,构建运行可靠的监管体系,提升水利工程建管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建设市场监管,招投标活动全流程实现电子化、信息化,行政监管实现平台化,促进项目信息公开,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运行管理。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投入,强化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涵闸、泵站、水库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正常运行保证率达100%,发挥好工程效益。积极进行达标创建,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突出水利工程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以创建省级、国家级水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单位为抓手,促进水利工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保证水利工程效能发挥。加强县域内重点闸站的监控监测,并实行联网共享。加强工程运行监管,针对闸站的运行管理任务,组建监管专业队伍,围绕管理规范规程,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深入一线管理单位,巡查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即时通报整改,提升管理效能。
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力度,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扩大标准化建设覆盖面,强化过程管控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自销闭环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模式,强化元素动态监控、数据分析统计、风险预警预报和信息资源对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3)水旱灾害防御
以县域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为核心,强化组织管理,探索水旱灾害防御人员“社会化”、特种防汛物资设备“市场化”管理模式,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工程调度线上线下全方位监管,确保水工程调度运用规范科学高效。抓好监测预报预警,开展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完善测报方案,确保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持续正常运行。做好灾害防范应对,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及时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压实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作出防御工作部署。汛期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和工程运行、出险等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智慧水利建设
充分利用已建的系统设备,继续完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平台,建立河长制管理系统、水资源调度管理系统、防汛防旱应急指挥系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水利电子政务系统、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农村水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水政执法管理系统等,实现防洪、排涝、供水、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各项职能和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安装计量、监控设备,建立水利物联远程监控监测网络,实时采集水雨情数据、河湖网格管理数据、水利工程数据、内涝点数据、水利灾害隐患点数据、重点功能区水质数据、计划用水户计量数据等水利信息,对所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实现水利管理的科学决策。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阜宁县水利“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涉及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河湖生态及水利管理四大类别,规划总投资约133.9亿元,其中列入“十四五”规划投资约84.1亿元,结转列入“十四五”后续投资49.8亿元(详见附件3.阜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工程投资估算表)。
二、资金来源
水利是公益性公共事业,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公共财政投入,投资比例按国家、省相关文件执行。
抓机遇,争取上级资金:积极抢抓区域发展战略建设的大好机遇,紧紧围绕中央、省新时期建设现代水利的总思路,紧密对接上级,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的大力支持。
惠民生,促进地方投入:充分发挥水利服务民生的作用,促进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水利建设占比,并承担骨干工程运行经费。
拓渠道,增加水利融资:充分利用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贷等金融支持政策,探索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新模式,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机制。
倡联合,发挥综合效益:整合水利部门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土地整治、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农田、交通部门航道整治,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治理等多部门专项资金,积极推进项目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建设新时期现代化水利。
五、实施保障
一、法治保障
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水利事业的不断发展,法治工作在水利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凸显。以法规制度定规矩,以监督执法作保障,加快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大力实施水政执法提档升级,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依法行政、水事纠纷调处、政策研究等工作,不断夯实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法治基础,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组织保障
水利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要把水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将建设任务列入考核范围,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格局。
健全规划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渠道,处理好水利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国家、省级规划的协调衔接,保持各类规划之间的一致性。
根据“十四五”规划目标,编制重大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分步推进、滚动实施,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对建设项目的指导性。实施过程中,加强领导,明确权责,重点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落实,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规划评估体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为项目实施保驾护航,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上的投资;积极争取加大对退圩还湖、水系连通、河道综合整治等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引导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受益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发挥群众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的作用。
四、用地保障
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统筹考虑,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指标。编制水利发展规划需统筹考虑用地问题,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在项目投资概算中足额安排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等用地的相关费用。
争取加大水利基础设施的土地资源供给保障力度,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审批工作,实现项目的用地保障。
五、科技保障
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需求,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着力开展科技创新,切实加强科技管理,不断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和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为水利建设提供坚强支撑和保障。
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加强先进技术引进与推广,持续不断地跟踪水利科技前沿,推广小型水工建筑物设计标准化与施工装配化、高效节水灌溉、河渠生态防护等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加强推广水利科研站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控,提高水利行业科技含量。
六、人才保障
把建设“人才工程”放在科技兴水的主导地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实施水利人才战略,按“控总量、调结构、提素质”的工作思路,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人才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基层水利人才教育为基础,建成一支规模、结构合理,与阜宁县水利现代化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