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索引号11320923K13024429E/2022-00162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2-07-22
文号 阜政办发〔2022〕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阜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大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导向,坚持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需求,强化对标争先、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推动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为描绘“阜明水秀、物阜民宁”现代化崭新画卷,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阜宁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聚焦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推出“阜好办·宁满意”政务服务品牌、重大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不动产登记“一码+”的三维地籍建设等一批具有阜宁特色、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以高质量的政策供给为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针对市场主体普遍性经营困难和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认真执行阜宁县助企纾困16条政策意见,在财政补贴、金融信贷、减税降费、用工稳岗等方面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企业提振信心、减少损失,全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2.加大政策集成创新力度。紧紧跟进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举措,学习借鉴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创新实践,着力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事项,探索实施“模拟审批”“四即服务”“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不动产交易登记“一链办理”等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总结提炼出一批成熟经验、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一批全市首创、全省领先的创新示范和试点。(责任单位: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3.建立企业参与制定涉企政策机制。制定涉及企业的重大决策或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重大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及时公示,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4.推进利企惠企政策直达。深入落实支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20条政策。深化推广延伸“盐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盐企通”阜宁板块,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匹配与申报、兑现等一站式政策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扩大知晓渠道,让企业听得到、看得懂、够得着、用得上。探索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快速兑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5.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及时纠正妨碍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清除隐性壁垒和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长效机制,取消企业差别化待遇。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力度,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优化涉外投资环境。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宣传国家、省市县各级涉外惠企政策和兑付外资企业奖补资金。组织参加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加大外资招商力度,提高制造业外资比重。(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委)

2.完善金融信贷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贷款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提升全县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保贷业务,拓宽企业受益覆盖面,解决抵押物不足企业的融资难题。持续做大市、县信保基金规模,推动县内国有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做大政银保业务,为县内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增信服务。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惠企政策,持续优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2022年末平台注册企业比年初新增1000户以上,撮合融资需求12亿元以上,普惠型贷款规模达到25亿元。创新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方式,满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阜宁支行)

3.增强办税缴费便利度。推动办税缴费“最多跑一次”优化升级,实现“零跑动”。依法运用大数据,通过电子税务局、“盐税通”等渠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实现税费优惠直达快享。简化税费优惠政策申报程序,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构建社保费多元化缴费渠道,探索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在政务大厅、社保大厅等“一厅联办”,拓宽委托代征范围,优化银行端缴费模式,拓展自助缴费终端、微信和支付宝等缴费方式。(责任单位:盐城市阜宁税务局、县人社局、医保局)

4.强化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履行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承诺。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推动人民法院与政务诚信牵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政府依法履约。开展信用失信治理,降低失信企业占比。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发挥信用管理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上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信用办,县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社区)

(三)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持续深化“一件事”改革。建设全县统一的“一件事”网上平台,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凡是县政府部门核发的,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一件事”线上线下标准化办理。加快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链办理”,军旅荣归、服务市场主体等品牌“一件事”,积极打造滤料企业审批、非税收入征收等阜宁特色“一件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盐城市阜宁税务局)

2.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融合“秒批秒办”“一件事办理”“盐之e警”“亲清阜商”“项目管家”“效能评估”等特色版块,建立更加清晰的“政务服务地图”,年底前实现不少于20个“一件事”服务全流程网办,不少于100项高频事项“秒批秒办”。借助效能辅助录入系统,实现数据自动比对、自动反馈,与外部系统数据同频共振。(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各相关部门)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动态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分类审批流程,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应用工作,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根据项目特点,组合运用“模拟审批”“告知承诺”“自审承诺”“豁免审批”等方式,持续开展“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改革。全面简化社会投资的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流程,按照重大项目、低风险项目、小型低风险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深入推进“数字化联合审图”工作,实现全类型多专业图纸在线并联审查,加强免审项目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等)

4.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县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现代一流政务服务大厅,高水平打造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县大厅、分中心规范化标准化达标创建,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评价机制。坚持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通过加强政银合作,创新构建“盐之e政务”服务模式,布设一批镇村自助服务终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方便基层群众“村口办”“就近办”“家门口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各有关部门)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面落实招标主体(采购)和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清单,应用“e路阳光”、履职监督等信息化平台,加强廉政风险风控,维护阳光公平的交易秩序。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推广智能辅助评标系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不见面”开标全覆盖,“不见面”交易占比90%以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各有关部门)

6.完善阜宁帮办服务机制。持续升级阜宁帮办3.0版,围绕项目需求,实行“一窗、一码、一平台、一专班、一清单、一机制”服务。“一窗”即实行综窗服务;“一码”即对重大项目优先赋码、提前跟踪;“一平台”即进一步提升“融易办项目管理平台”对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归集、进度跟踪和展示功能;“一专班”即组建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服务专班;“一清单”即提供各审批节点的完整清单,清单之外无材料;“一机制”即构建县镇、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积极采取容缺后补、提前服务、现场指导、绿色通道等主动性服务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县各有关部门)

(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治理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约束惩戒。司法机关依法及时公正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推进司法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健全完善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警务、智慧法务,加强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定期梳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司法案件,多渠道公开发布,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的引导、示范作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等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着力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优化维权援助机制。(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完善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细化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确保应联尽联,为企业纾困、为发展助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实现差异化监管。统筹制定全县事中事后监管任务计划,实现清单事项全覆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入推行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定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鼓励执法人员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

3.强化企业破产重整机制。健全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简化破产程序,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做好破产企业登记、金融、涉税等事项办理,提升企业破产处置效果。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出台相关会商文件。利用破产企业资产信息库,建立与区域招商引资相衔接机制,积极引入风险投资等主体参与企业重整。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提高破产办理效率。积极引导困难企业破产重整,完善破产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管理人履职管理和培训机制健全破产保障专项基金,为企业破产处置提供专业化服务与保障。探索实施破产预重整制度,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帮助危困企业摆脱困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阜宁支行等)

4.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渠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集聚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和法律服务,构建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链条保护体系。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纠纷解决平台,引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进一步畅通企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审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依法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县法院、司法局等)

5.推进商事审判提速提质。深入推进一站式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动诉讼与非诉讼实质化对接、无纸化办案,积极推行速裁快审“无纸质卷宗+无书记员”办案模式。建立健全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深化“分调裁审”“繁简分流”等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发挥商会商事调解作用,健全商会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及司法确认机制。严格落实超审限案件通报、督办、评查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压案不办、超限不结、久拖不执。(责任单位:县法院)

(五)打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1.提高服务民营企业质效。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强化政企沟通交流,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开展“春雨润苗”“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行动,举办座谈讲座等活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责任单位:县工商联、检察院、税务局)

2.提高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水平。加强涉企政策推送和宣传,收集县行业协会商会成员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工作,发挥优秀社会组织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促进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保障会员权益、维护行业秩序、协调内部纠纷,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强化首接负责意识,精准快捷回应社会公众诉求。推进12345“一哨联办”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完善系统流程,加强基层疑难诉求梳理排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深化“一哨联办”问题收集及响应机制分析,及时形成分析成果。定期组织“改革体验官”体验审批服务全领域全过程,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会办整改。持续推进“452”工作制度,通过电话催办、会议联办、现场会办、节目督办、作风办查办来强化督查,督促解决诉求办理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行分类管理和“红黑榜”制度,分类指导、重点重抓、走深走实,提高工单办理质效。(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4.强化人力资源保障。按月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开展政策法规、和谐关系、工伤预防“三大讲座”,组织助企招聘、协作对接、培训赋能、机制激励、暖心服务“五大行动”。通过“周六招聘市场”“云智聘”“阜宁就业”等线上线下平台连续举办综合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会等各类招聘活动,推进返乡就业创业和服务企业用工工作。通过抖音连载“阜宁就业 成就未来”系列短片,以主持人“探班”的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生活、工资待遇等情况。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举办阜宁籍大学生“阜宁一日游”“万名学子看家乡”活动,引进更多高素质大学生、行业领军人物和高端创新团队。实施就业培训“云眸工程”,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立就业培训全过程的软硬件系统,为全省就业培训监管提供苏北样板。(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在全县开展“服务进千企、纾困解难促发展”活动,坚持县镇联动、部门协同,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深化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骨干企业,镇区(街道、社区)领导干部兜底联系服务辖区内其他实体工业企业制度。完善定时联系、定点走访等常态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机制。完善企业家座谈会制度,了解企业诉求,回应企业关切。发挥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作用,设立“一企来”专区和线上服务企业“直通车”,确保企业诉求实时接通率、在线答复率、诉求办结率“三个100%”,实现“企业诉求、一号直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在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工商联、民政局,县各有关部门)

6.组织“星级企业”申报。持续开展企业“争星创优”活动,组织开展星级企业认定和申报工作,在金融服务、专项资金、企业家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升企业获得感。组织评选县级综合先进企业,营造亲商重商浓烈氛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7.开展账款清欠活动。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举债融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切实杜绝“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办、行政审批局)

(六)打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

1.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开展“科技创新推进年”活动,壮大创新企业集群,通过“孵化一批、申报一批、引进一批、提升一批”做大高企总量,新增高企20家。建立县级科技项目体系,主要面向我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逐步推行“揭榜挂帅”方式遴选项目。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开展产业前瞻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

2.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围绕8条重点产业链,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全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及人才站点10家,健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建成博杰科技孵化产业园。依托阿特斯、中材、协鑫等现有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加强与高校院所对接合作,实施一批重大技术项目,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创建一批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到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梯队,全年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400家。落实激励企业研发普惠性政策,实现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40%以上,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家,推动上伟碳纤、晶鑫光学等企业争创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实施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大新产品“首购首用”推广力度。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新培育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以上。强化“规升高”企业培育,新增“规升高”企业7家。强化“智改数转”企业培育,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为规上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免费诊断,“一企一档”形成个性化诊断报告。培育10家市级以上工业数字化示范场景及“智改数转”标杆示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突出问题。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深入一线常态化开展疏堵点解难点活动,具体负责抓落实抓推进。重点领域根据需要建立工作专班、专项小组推进机制,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协调推进。在全县实施两个任务清单(见附件)、评选十佳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强化挂钩人员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上争取、横向协同、对下指导,实行工作目标化、项目清单化、对标责任化,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协调联动,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升级。

(三)强化督查激励。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专项督查,列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通过检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积极担当、勇于作为、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干部,强化表扬和正向激励;对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措施不力、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提升阜宁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重点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正面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

 

附件:1.阜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清单

2.阜宁县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事项清单

 


附件1

阜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清单

序号

名    称

具  体  内  容

责任单位

一、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1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

出台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对全年营商环境工作实行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目标化。

县发改委(营商办)

2

推行“盐商服务卡”

推动实施“盐商服务卡”实施办法,为星级企业、链主企业、重大项目、国家级“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公司等5个类别重点企业家提供政务服务、子女入学、体检就诊、旅游观光、通行便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县工信局,相关服务企业单位

3

建设推广“盐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数字盐城实施意见,制定“盐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向阜宁推广延伸方案,并做好市县对接工作。

县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等

4

全面推进“合同+协议”方式配置工业用地

制定阜宁县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新上工业项目由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与用地单位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约定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促进工业项目提质增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持续推进“多测合一”改革

1.规范测绘市场,对全县在册测绘机构实行全面跟踪监管。

2.分类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探索推行工业和公益项目测绘业务政府购买服务,商业开发项目由开发企业自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测绘机构负责,亦可委托政府购买服务机构开展“多测合一”,并享受市场最低价。

3.依据市居标准建设“多测合一”信息统一管理平台,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

6

★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在土地供应前,可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评价),并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相关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改革后,相关单位提升评估(评价)的科学性、精准性及论证深度,避免企业拿地后需重复论证。同时,当项目外部条件发生变化,相关单位及时对评估报告等进行调整完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商务局、水务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等

7

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1.建立阜宁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组织成立县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3.制定阜宁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工作办法。

县检察院、工商联等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跨境贸易


8

优化涉外投资环境

1.宣传国家、省、市县各级涉外惠企政策和兑付外资企业奖补资金。
2.组织参加第四届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加大外资招商力度,提高制造业外资比重。

3.建立侵害企业及企业家案件快速查办和涉企案件追赃挽损机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核心竞争力。

县商务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工信局、公安局、外办、税务局、市场监管局

(二)获得信贷


9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贷款投放,全年力争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提升1.5个百分点。

县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阜宁支行

10

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出台激励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意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全年力争净增表内贷款60亿元以上。

县金融监管局

11

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

出台全年银企对接活动方案,持续开展“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进镇区、进企业”银企活动6次以上,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注册数新增1000户以上。

县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阜宁支行

12

完善融资增信体系

推动县财政担保、县中小企业担保评级提升,为县内企业提供优质增信服务,力争年末担保余额30亿元以上。

县金融监管局、财政局

13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以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为导向,以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协调各部门将产生的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县发改委(信用办)、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阜宁支行、科技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

(三)纳税


14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

县税务局

15

加大线上办税应用力度

重点推广应用税务文书电子和邮寄送达、“一键零申报”、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未申报提醒、新办个体套餐、线上申请邮寄代开发票。

县税务局

16

跟踪税务政策落实情况

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分析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县税务局

17

深入推进税务“一件事”改革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相关部门信息实时互联互通。

县税务局

(四)政府采购


18

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

使用市局开发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实现我县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

县行政审批局、财政局

19

加强信用监督与服务

1.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推进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领域中的应用。
2.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降低失信企业占比。

3.做好信用修复。建立信用修复事前告知长效机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帮助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市场竞争能力。

4.进一步推广“信易购”惠企便民应用场景。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指引”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县发改委(信用办)、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

(五)招标投标


20

★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公司注册地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县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等

21

★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企业在市内任一市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县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

县行政审批局

22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

县行政审批局、财政局等

23

★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等

24

★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水利项目,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县水务局、行政审批局

25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建共享”

1.发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作用,拓宽监督覆盖范围,实现招标投标项目全覆盖。
2.在平台增加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内容模块,增加监督平台异议(质疑)、投诉全程线上处理功能。

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

26

推进全程网上“不见面”交易

工程建设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已实现电子化不见面招标,下一步将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不见面招标。

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

27

加强工程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投诉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后执行,检查结果及相关处理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2.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

28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1.开展第三方评价和市场主体意见征集等活动,畅通异议、质疑、投诉反映渠道,推进各行业领域投标人异议(质疑)投诉全流程线上处理。
2.完善保证金电子收退管理机制,规范电子保函应用。

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等

(六)市场监管


29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充分研究论证和开展风险评估,对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的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

县市场监管局

30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

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在线核验,加强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便利企业登记准入。

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31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等

32

★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理顺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

33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在此基础上实现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并做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人民银行阜宁支行

34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并探索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

县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水务局等

35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接入互联网医院系统,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

县卫健委

36

★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

将网络商品抽检纳入监督抽查目录,有序抽检。

县市场监管局

37

★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认真落实《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职免责办法(试行)》,从根本上消除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顾虑,努力为执法人员营造有创新、有探索、有实践,敢于亮剑、敢于担当的良好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县市场监管局

38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2.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各相关部门分行业建立本部门“双随机”监管对象库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库。
3.应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提高抽查部门覆盖率和事项覆盖率。

县市场监管局

39

发挥信用监管合力

探索“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机融合,推动行业部门建立信用分类指标体系,根据信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实施差异化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40

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1.对于因过失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坚持教育警示在先、指导帮扶在先、整改规范在先,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3.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4.对触及安全生产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重打击。

县市场监管局

41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认真落实省局自由裁量规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指导等措施予以纠正,不予行政处罚。
3.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

4.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县市场监管局

42

更高水平推进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

推进政府部门按照“应归尽归”的要求,将各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联合惩戒等涉企信息推送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县市场监管局

43

扎实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1.督促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00%年报。
2.统筹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提升全市企业年报率。

县市场监管局

44

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2022年阜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县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全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标任务和责任到具体部门。

县发改委(信用办)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提高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45

弘扬企业家精神

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

县工商联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46

发挥商会组织作用

引导商会组织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助力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县工商联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八)提高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水平


47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

1.加强涉企政策推送和宣传,收集县行业协会商会成员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2.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年检和等级评估工作。

3.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抽查,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

县民政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九)政务服务


48

实施重大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

设立项目审批代办中心,成立重大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专班,为重大项目提供企业注册、项目立项、工程招标、权证办理等帮办代办服务。

县行政审批局

49

建立“12345”线上服务企业直通车

积极配合市12345平台建立“12345”线上服务企业直通车,积极报送相关知识库及联系人信息。

县行政审批局

50

提升信用便民惠企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等信用产品应用。深化“信易批”“信易购”“信易阅”等信用场景应用,力争年内累计搭建20个以上信用场景应用。组织100家以上有行政处罚信息且在国家、省、市三级信用网站公示的企业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

县发改委(信用办)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51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全县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

县行政审批局

52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营运客车二维码(包含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的信息)、网站查询等方式核验电子证照真伪。

县交运局

53

★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依照《盐城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阜宁县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制定我县公共数据申请流程,有序向各委办局开放数据申请渠道。

县工信局

54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

对于以电子方式收集或形成的文书材料可直接转为电子档案归档,无需再制作纸质材料形成纸质档案。

县法院

55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和服务双重职能,出台《便民利企十项举措》,依托政务中心“盐之e警”综合服务窗口,进驻涉及6个警种共60项65种涉企服务事项,实现只进一门,在一窗口即可办理所有公安高频服务事项。

县公安局

56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

扩大电子印章覆盖率,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做好应用接入。

县行政审批局、公安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阜宁支行、市场监管局等

57

深度推进“一网通办”

1.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江苏省电子证照库以及盐城市本地已建的电子证照库,实现尊老金申领、公交卡办理等事项的“秒批秒办”。
2.建设“盐之e政务”便民服务新模式,依托市级统一的自助终端系统,增设自助终端设备,统筹规划布点,推动自助政务服务进公共场所、进镇村、进楼宇,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自助办。
3.积极推动高频事项异地通办。

县行政审批局、工信局等

58

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1.稳步推进“一窗受理”工作。按照“一类事”设专区,分专区设综窗,构建“前台+中台+后台”服务模式,实行“无差别综合窗口(前台)统一收件+部门受理岗(中台)分类受理+部门行政许可科(后台)集中审批+无差别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综合审批服务模式。
2.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县行政审批局

59

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1.强化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持续开展业务能力考试、法律知识考试等,提升首接负责能力。
2.强化差评工单整改结果运用,倒逼窗口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
3.安排专人负责“好差评”类工单办理工作,以“监督员”“协调员”等多重身份,让群众投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县行政审批局

60

推进县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推进县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实现政务服务系统一体化管理。

县行政审批局

61

优化“一件事”集成办理

1.全面推进开便利店、开药店等“一件事”改革,重点打造滤料企业审批“一件事”和非税收入征收“一件事”试点等阜宁特色“一件事”。
2.升级改造江苏政务服务网阜宁“融易办”旗舰店,高标准开发“一件事”办理平台,实现开便利店、小餐饮等不少于20个“一件事”服务全流程网办。

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62

提升12345便民热线办件质效

1.严格监督考评,及时通报运行情况,表扬先进,督促落后,狠抓办结率、满意率及流转次数等重点数据。
2.不定期组织话务员业务考核,督促话务员不断进步,提高业务能力。
3.不断优化平台工单办理机制,有效促进群众诉求问题的处置与落实。

县行政审批局

(十)开办企业


63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

运用“全链条”系统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将更多工作事项纳入工作链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

64

★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变更手续。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阜宁支行

65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

洗染经营者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无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商务部门。

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66

★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对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允许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67

提高全程网办水平

运用“全链通”系统,打通企业开办所涉及的工商登记、税务开户、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社保和公积金开户等诸多环节,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理。

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阜宁支行

68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确保企业开办所有环节在1个工作目内完成。

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69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1.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清单之外严禁设置市场准入门槛。
2.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广运用“告知承诺制”改革举措。

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70

创新企业开办服务

对照《企业开办工作规范(试行)》标准,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固化服务流程、打造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效。

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十一)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71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县住建部门“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县住建局

72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竣工投产。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未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也要依申请及时进行验收,并优化验收流程,对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

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73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

开展联合验收一窗受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74

提高工改系统数据运行质量

强化对秒办件、逾期件、补录件、满意率等数据指标的监测工作,做好“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标的数据修正工作。

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5

推进施工图“自审承诺制”

1.将《盐城市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试行期延续至2023年底。
2.加大免审项目事后监管力度。

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76

深入推进“多图联审”工作

对规划设计图、建筑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人防专项施工图(不含涉密图纸)、防雷装置施工图、卫生和通信基础设施工图等全类型多专业图纸进行在线并联审查,实现“一家牵头、一次告知、一网办结”。

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77

★探索“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市县同步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等

78

推进线上并联审批办理

进一步加快推动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照核发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全环节在线办理。

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二)获得电力


79

落实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机制

1.积极构建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机制,明确电力接入工程所需政府资金出资渠道、支付程序和工程建管责任,实现所需政策渠道出资100%。
2.通过财政预算等方式全面落实所需政府资金来源,实现所需费用落实100%。

阜宁供电公司、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

80

打造电力业扩报装服务新模式

1.深化政企办电数据共享,全面推广居民“刷脸办”、企业“一证办”、行政审批线上办。
2.为所有低压客户实施“三零”服务,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打造省时省钱省心的业扩报装服务新模式。

阜宁供电公司、行政审批局

81

建设“开门接电”示范区

开展“开门接电”示范区评价申报工作,逐步扩大“开门接电”覆盖范围,实现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省重大项目“开门接电”100%。

阜宁供电公司

(十三)不动产登记


82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税务局

83

★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

依据已建县级公共数据库和公共信息平台,研究制定我县不动产登记政务信息共享流程和核验渠道。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由相应部门提供数据接口,供不动产登记部门核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

84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不动产权利人或经授权的自然人,在电子地图上可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5

★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

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律师身份在线核验,人民法院提供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信息在线核验,便利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县法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6

优化不动产登记创新服务

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部分区域实行三维地籍管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

87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事项接入“全国不动产一窗办事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商品房预抵押、抵押权登记等事项的跨省通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税务局

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十四)执行合同


88

★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

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针对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县法院、司法局、发改委、财政局等

89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县法院、发改委、司法局等

90

实现纠纷多渠道“一站式”解决

升级改造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化解、诉调对接、速裁快审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分流、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实体化运行。

县法院

91

打造诉讼服务新模式

1.健全线上线下一站式、一体化诉讼服务机制,推广“江苏移动微法院”“江苏微保全”“江苏微解纷”及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立案、查询、咨询等诉讼流程网上操作。
2.聚焦诉讼服务评估指标体系2.0+版,常态化开展指标对比分析。

县法院

92

提升执行质效

1.联合县公安、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建立健全“查人找物扣车”全覆盖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民营企业债权、涉党政机关等类型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2.完善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加大“执转破”力度。
3.推动办案全程留痕、执行管理全程可视。
4.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对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

县法院

93

提升审判质效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等指标,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

县法院

94

强化产权保护

1.依法审理物权、债权、股权等涉产权案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等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为企业家依法经营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2.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县法院

(十五)办理破产


95

★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以及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破产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

县法院

96

★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查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县法院

97

★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

允许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人民法院指定。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

县法院

98

★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以申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相关信息,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整相关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县法院

99

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加大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体化运行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好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资产处置、证照办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县法院

100

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1.畅通破产案件受理渠道,依法受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
2.加大破产审判简易审适用力度,加快破产案件办理速度。
3.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力度,有效控制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数量。
4.加大破产财产处置力度,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
5.联合县公安、检察机关加大妨害清算、虚假破产等破产违法犯罪的立案、侦查、追赃力度,切实遏制破产逃废债行为。

县法院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


101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质物处置机制

与企业和银行对接,通过搭建政银企协同推进平台,旨在从增信、减负、产品和服务创新三个方面着力,推动科创企业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金融工具真正获得创新红利和政策红利。

县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阜宁支行

102

★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

与市局对接,积极畅通信息交换渠道,推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整治,打击专利、商标侵权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103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

1.培育指导,推进知识产权申请,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分解到镇区,并组织对镇区培训,确保任务有序推进。

2.调研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情况,对接优质代理机构,协助企业加快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对标找差,并加大对现有发明专利的监测,减少发明专利流失。

县市场监管局

10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认真落实省、市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涉农物资、食品、婴幼儿用品、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

2.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105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

1.组织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以阜宁大糕申报2022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项目(地理标志)。

2.指导阜宁大糕申报盐城市“正版正货”行业项目。

县市场监管局

106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

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充分发挥政银企多方积极性,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部门的联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和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打破政企、银企“信息不对称”瓶颈。

县市场监管局

107

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成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为我县相关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五、打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108

开展“进万企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活动

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服务进千企、纾困解难促发展”服务企业活动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为企服务工作。

县工信局

109

举办企业家座谈会

定期不定期分行业、分条线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回应企业关切。

县相关部门

110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

1.及时处理国家、省、市转交投诉问题线索,30日内完成投诉处理。

2.不允许新增拖欠款项,对核实确认拖欠款项的地区(部门)按规定予以通报。

3.若限期内未及时处理拖欠款项,视实际对其主管部门和直接处理部门依法给予查处。

县工信局

111

提升“我的盐城”APP能级

依据“我的盐城”APP向区县延伸要求,在一期49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扩展政务、文旅、医疗、教育、生活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内容,让市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县工信局

112

推进“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企服类工单,针对市平台派发的企服类工单,确保承办单位在1个工作小时内签收并主动联系服务对象,3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行政审批局

113

设立“尚贤”人才服务热线

积极配合市12345平台设立“尚贤”人才服务热线,按要求及时报送涉及单位联系人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县行政审批局

114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

组织10家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培训,规范企业信用管理,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组织2家企业争创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

县发改委(信用办)

115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深化“510”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重点、热点岗位,规范与企业家交往行为。结合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大下访”活动,纪检干部深入企业一线,对企业家开展不当“围猎人”专题教育,厘清政商交往边界。
2.坚持常态化明查暗访,主动收集问题,紧盯关键环节,对全县重点企业发放“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联系卡”,进一步畅通涉企问题投诉渠道,及时通报曝光一批涉企问题的典型案例。
3.认真执行接待客商报备制度,工作日饮酒报备制度。
4.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开展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政商交往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县纪委监委

116

深化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

集成出台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为引领,以“黄海明珠人才”阜宁计划、人才公寓建设等为配套的“1+5”引才政策,构建全方位、全覆盖人才政策体系。

县委组织部

六、打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


117

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对标争先

1.学习借鉴沪宁苏锡常等国内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2.推动理念、政策、规则、标准等对接,力争更多在阜企业享受一流服务。

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118

★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

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风险可控的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后上岗,并加强执业行为监管。

县人社局

119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围绕8条重点产业链编制产业创新图谱,推动产业技术供需对接,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供给常态化征集、对接、服务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链,由政府引导,龙头企业牵头编制产业紧缺、替代进口等“卡脖子”技术清单。建立接棒挂帅、订单式研发等制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县科技局

120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工程

出台《阜宁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三年的培育和推进,力争实现我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县科技局

121

完善科技企业孵育体系

健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开发区建成博杰科技孵化产业园,东益工业园建成市级孵化器。不断提升现有国家级孵化器层次。

县科技局

122

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建立技术中心培育库,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培育。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应流机械、森泽环保等5家企业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宏泰石化、宏达石化、瑞达环保3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检测机构共建研发平台,加强产业链的协同创新,有效利用研发资源。

县工信局

123

强化“智改数转”企业培育

按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同时按照创建标准,加强“诊”“改”结合,第二批组织50家以上规上企业申报省星级上云企业;推进阿特斯、宏泰石化等12家企业创建标杆示范企业,协鑫光伏、东方滤袋等10家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工业数字化示范场景,蓝天环保、协鑫集成、应流机械争创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

县工信局

124

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新培育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

县工信局

125

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切合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苏科贷”政策宣传,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资金支持。

县科技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注:★为《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14号)明确全省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


附件2

阜宁县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主  要  内  容

目标定位

责任单位

一、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1

探索高频事项“秒报秒批秒办”新模式

基于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江苏省电子证照库以及盐城市本地已建的电子证照库,实现尊老金申领、公交卡办理等事项的“秒批秒办”。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2

推行“盐之e政务”服务新模式,高频事项自助办、就近办

开展“政银合作”,依托市级统一的自助服务系统,定制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在县政务大厅、镇村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布设,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3

推进电子保函系统建设

在推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的基础上,推行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企业“减负”再发力。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4

星级企业免交保证金

加大建筑业星级企业和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分值,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大力采用信用评价结果,2年内在我县范围内承接工程中,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5

构建“一键灵”微信小程序服务企业机制

构建镇区(街道、社区)“一键灵”服务企业机制,进一步提升镇区(街道、社区)服务企业水平。围绕服务企业“无事不扰、随叫随到、有求必应”的理念,开发服务企业专用网络平台(“一键灵”微信小程序),企业需要服务时只要按一次键“吹哨”,镇区(街道、社区)服务企业专员立即上门服务。

全市领先

县工信局

6

持续开展“四即”服务

“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发证”“交房即发证”“发证即抵押”。

全市领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7

深化数字化联合审图

严格执行全市统一、完整规范的图纸审查标准,消除审图差异。通过“互联网+数字化审图系统”,实现网上送审、网上流转、网上反馈、网上监管。依托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为建设单位自主选择联合审图机构提供便利,提升监管效率。

全省领先

县住建局

三、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8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

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在线核验,加强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方便企业登记准入。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9

使用“信用购”应用场景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易购场景的通知》(阜公易〔2021〕2号),在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招投标领域试点使用“信用购”应用场景。所有招投标项目,均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诚信承诺书,信用记录和信用承诺。中标价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信用报告得分未达到65分的,招标人应当取消中标资格。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10

加大有机认证推进力度

1.建立有机认证激励机制,支持全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愿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应用有机农业生产技术。
2.支持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服务。

全市领先

县农业农村局

四、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11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

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构建综合监管、信用风险监管、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四位一体”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提高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发现率,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12

推行使用线上监管平台

推行使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纪检部门和招标人可在线监管招标投标过程,及时提出监管意见,促进招标投标良性发展。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五、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3

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1.公开投诉信息渠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有公开投诉的电话以及投诉流程。
2.投诉方式多样化。鼓励投诉人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诉,投诉人还可以通过邮件或邮寄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
3.投诉处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化。认真了解投诉人需求,多方调查取证形成统一意见,同步将投诉处理决定书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全市领先

县行政审批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