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22-00233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2-09-03
文号 阜政发〔2022〕1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阜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阜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

                       202293   

此件公开发布


 

阜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推江苏体育强省、盐城全国运动模范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水平,更好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盐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坚持办新时代人民满意的体育,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全民健身发展全过程,以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身健康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为抓手,补弱强优、提质增效,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和体医、体教、体旅深度融合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打造长三角知名体育城市,为激情开启新征程,接续建设新阜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崭新篇章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广泛参与、市场充满活力、全面开放融合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的主动健康作用充分彰显,全民健身综合发展水平处于全市前列,成为长三角知名体育城市和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健身场地设施更加丰富。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7平方米。每年新增健身步道1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1-2个,每万人足球场地数达到1块以上,城乡“10 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

——体育健身组织活力显著增强。县级体育社团总数达20个以上,镇区(街道、社区)体育社会组织“8+X”模式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居)健身俱乐部覆盖率达到98%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8%。每年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100项次。线上赛事活动比例不低于10%

——科学健身指导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6%以上,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4000人以上,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亿元,人均体育消费达到2000元。

三、重点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全面统筹。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基本配置。加强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工作协同,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摸清全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短板,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实施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专业指导,贯彻落实《江苏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和体育公园建设指导文件,按照科学规划、精准投放的原则,完善城乡基本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各镇区(街道、社区)依据村(居)空间布局和群众需求,编制本级全民健身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

2.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融入阜宁县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10 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促进城乡健身场地设施均衡发展。加强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全县每年新建或提升体育公园不少于3个,小型健身中心不少于 2个,健身步道不少于 10 公里,因地制宜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设施。实施基层健身场地设施提质工程,按照镇区(街道、社区)2000 平方米(室内不小于150 平方米)、行政村(居)1000 平方米(室内不小于60 平方米)标准,设置适合老年人、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运动项目场地和趣味性、娱乐性的健身休闲设施,镇区(街道、社区)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居)覆盖率达到98%。着力打造铁军广场、白天鹅公园、沿射阳河串场河风光运动休闲带,黄河故道、益林马荡等生态体育带,七彩农业园、金沙湖生态体育圈。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3. 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慧化发展。建立阜宁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电子地图,为体育管理者和百姓提供数据跟踪、订单管理、网上预约、在线交流、信息共享等一系列智能化服务。实施阜宁体育场馆服务“E卡通工程,提升县级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效益与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镇区(街道、社区)建设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等智慧运动空间,支持文体公园打造成为智慧体育公园样板。探索智慧运动社区建设,每年打造1-2个智慧运动社区。

4. 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共建共享。制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相关举措,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用地名录。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旧仓库、厂房、商业设施等既有建筑以及屋顶、桥下、地下室等空间,按照标准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发展体育综合体。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开放绩效评估。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建立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健身场馆预约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加强部门协同,共同扶持体育与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共享联动的复合型设施建设。

(二)激发全民健身组织发展活力。

5. 完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加强体育总会建设,推动体育总会向镇区(街道、社区)延伸,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团发展。实施县、镇两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五有行动(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固定经费、有赛事活动),提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水平。出台《阜宁县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大力培育镇区(街道、社区)、行政村(居)健身俱乐部。推进全民健身组织三位一体发展,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健康规范、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6. 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各级体育协会和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县镇两级体育协会成立党支部,指导各级各类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开展党组织建设。设立阜宁县全民健身组织专项扶持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举措,扶持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展,重点扶持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及重点项目篮球、足球、广场舞、健身气功等服务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制定阜宁县全民健身社会组织评星、评级制度,每年对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社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和服务情况进行第三方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活动经费补贴等挂钩。支持各类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组织评优工作,打造一批 4A3A2A 级品牌组织。

7. 促进基层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体育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类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和提供社区体育志愿服务。建立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共青团和总工会、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协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基层社区体育活动自治和服务功能。支持基层全民健身组织通过意见箱、电话热线、微信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健身服务需求,并定期向体育主管部门反馈。推动接受补贴的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其他各类公共体育设施优先优惠向社区健身俱乐部开放。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8 .加强科学健身指导队伍建设。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培训不少于300人。鼓励镇区(街道、社区)培训并聘用社会公益志愿者、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体育教师等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网格化管理制度,以社区(行政村)为单元,以社区健身俱乐部为平台,确保各社区(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5人。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级标准和激励机制,每年开展1次星级评定和技能大赛,评选全县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断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面向大中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科研人员、专业社工等积极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9. 创新科学健身指导形式和内容。贯彻落实《江苏省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推广江苏省群众参与业余锻炼等级评价机制,推动县、镇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专业健身社会机构获得业余等级测试资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业余运动等级评定。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为科学健身指导提供数据支撑。做好科学健身大讲堂,加强科学健身知识在重点人群中的普及。充分利用网站、APP、微信、短视频和直播平台,邀请知名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开展健身直播活动,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内容。大力开展居家健身,推行江苏省群众居家健身锻炼方案。支持各级各类赛事办赛主体在赛事活动中增加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实现全民健身身份认证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E 码通行,通过运动数据动态记录和积分等级评定,激发群众参与健身的热情。

(四)构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0. 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大力开展跑步、龙舟、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赛事活动,普及推广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运动项目。依托金沙湖、黄河故道公园等湿地、沙滩资源,开展沙滩排球、沙滩足球、露营等项目。持续办好金沙湖欢乐跑、龙舟赛、农民健身大赛、乒乓球球王赛、象棋棋王赛、广场舞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形成届次,提高办赛质量,提升综合效益。积极承办省、市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每年不少于5项。各镇区(街道、社区)充分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引入一批百姓喜爱、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商业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着力推动在镇区(街道、社区)、行政村(居)常态化举办邀请赛。形成线上线下结合、覆盖人群广泛、项目丰富、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1. 强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科学管理。发布阜宁县年度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计划,制定举办赛事活动指南和参与赛事活动指引。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分级制度,推动不同项目、不同层次赛事活动科学开展。畅通社会体育俱乐部参与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渠道,建立面向社会体育俱乐部的竞赛制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建立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优秀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评选。

(五)加强全民健身文化交流与合作。

12. 大力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充分利用阜宁电视台、阜宁报等传统媒体平台和阜宁教育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体育文化宣传,推广主动健康理念。以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为重点区域,根据体育运动项目特点,打造不同体育文化主题的宣传、展示和互动空间。在城区重要路段和公共空间节点,有针对性布局建设雕塑、小品、绿化景观、夜景照明等具有标志性的体育文化设施,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加强全民健身文化整理和创作,推出一批书籍、音乐、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健康文化产品。每年开展体育文化作品创作、展示活动和体育榜样人物、组织评选。

13. 加强区域全民健身交流与合作。落实《长三角地区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与长三角中心城市体育活动交流。联合长三角各中心城市,举办长三角龙舟赛等区域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继续加强与省、市农民体育协会合作,以农民体育健身大赛为基础,通过组队参赛和联合举办等形式,打造以农民体育特色项目为主的体育文化。

(六)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4. 推动体医深度融合。建立完善以县体育局、卫健委为主体,教育局、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体医融合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聚集健身健康相关专家学者优质资源,大力开展健身健康领域政策、机制、标准、理论、产品等全方位服务,发布指导方案和创新产品。依托县、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集国民体质监测、运动康复、科学健身指导、健康管理、心理调适等服务于一体的县、镇两级健身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探索在乡镇卫生院联合配置医疗康复设备与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镇区(街道、社区)健身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实施体医融合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慢性病运动干预专家库,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的运动健康知识和运动医疗技能培训,培训一批健康指导师。

15. 推动体教深度融合发展。制定出台阜宁县促进体教深度融合实施意见,建立体教深度融合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在全县中小学普及运动健康知识,提高儿童青少年体育健康素养,养成终身健康运动习惯。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和科学普及。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办好阜宁县学生(田径)运动会。大力推动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田径、快乐体操、腰鼓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每个学校建设 1-2项体育特色项目,每个学生基本掌握 1-2 项体育运动技能。鼓励学校、体育中心等创办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动态评估机制。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俱乐部营地、青少年训练基地为依托,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冬夏令营、训练营等活动,吸引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提高运动技能水平。

16. 推动体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体旅深度融合发展顶层设计,编制阜宁县体旅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建立体旅深度融合发展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建设一批户外运动训练基地、露营基地,高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高质量打造各类体育休闲旅游基地。在金沙湖打造体育旅游示范工程,开展欢乐跑、家庭亲子运动会等体旅融合赛事活动,打造跑者天堂,争创国家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阜宁红色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体育,开展军事定向、红色主题越野跑、骑行等赛事活动。丰富农业观光园运营内容,引入经济带动性强的泛娱乐化体育场地设施,探索建设体育主题农业园结合传统节庆活动,举办农业主题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激发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活力。积极组织申报江苏时尚体育好去处、魅力江苏最美体育全省最美跑步线路及最美乡村健身公园等项目。统筹全县体育旅游、商业、赛事活动等资源,依托全民健身综合服务平台,举办智跑+文化”“智跑+消费”“智跑+旅游等形式的体旅融合精品赛事,创新体育消费形式。

(七)大力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产业发展。

17. 促进全民健身新型业态发展。大力培育户外、水上、航模、沙滩、电竞、露营等消费引领性强的时尚休闲健身项目。推动健身服务行业标准建设,鼓励健身服务企业连锁化发展。大力发展体育培训业,提升体育培训市场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体育培训机构进校园机制和标准,鼓励体育培训机构参与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推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体育综合体转型升级,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基础上,拓展运动康复、健康管理、体育培训等新业态。引导社会力量对闲置厂房、仓库进行改造、升级,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打造集体育健身、健康管理、体育用品销售、赛事活动举办、体育培训等服务于一体的城市体育综合体。

18. 提升全民健身数字化水平。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建立阜宁县全民健身数据库,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健身人群健康状况、赛事活动举办情况等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与存储,同步对接省、市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为政府管理、社会投入、大众参与提供数据支撑。根据疫情时期群众对云端健身方式的需求,依托阜宁融媒体,开设全民健身综合服务频道,提供线上场地预定、赛事活动报名、健身知识与技能培训、经验交流、风采展示等服务,拓展全民健身服务新业态。改革传统体育互动模式,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新空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强化体育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和指标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监督,保障相关重点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强经费保障。

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确定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服务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运营、公益健身服务、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三)营造良好环境。

深入推进体育法治建设,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贯彻落实《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定和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活动、组织、指导、人才、资金等方面配套政策。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场馆运营、赛事活动等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推广,营造人人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评估激励。

镇区(街道、社区)要根据本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督指导。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各镇区(街道、社区)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和排名,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全民健身工作取得实效。支持各镇区(街道、社区)开展活力健康镇区(街道、社区)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为全民健身建设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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