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8 15:44 来源:阜宁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88号,邮编:224400,电话:0515—87324879)。

一、总体情况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公安工作。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等环节,依法依规及时回复人民群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操作标准规范,确保各项公开事项同步化、常态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5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6

行政强制

14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9.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时不及时,有较多群众不了解公开渠道,公开内容与群众要求仍有一定距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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