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索引号11320923K13024429E/2023-00062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3-03-06
文号 阜政办发〔2023〕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2023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起草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落实工作任务,保证文件制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履行制定程序。起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制定程序。

三是强化分级审核。对列入制定计划内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经起草单位内部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后,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合法性审核相关材料。县司法局启动合法性审核程序后,起草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和改稿等工作。


附件:2023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doc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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