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索引号11320923K13024429E/2023-00083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3-03-24
文号 阜政办发〔2023〕6号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宁县2023年省健康镇和国家卫生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阜宁县2023年省健康镇和国家卫生镇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4     

(此件公开发布)     


阜宁县2023年省健康镇和国家卫生镇

创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健康阜宁建设,着力改善卫生环境,倡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危害健康因素,预防和控制疾病,全面提高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省健康镇和国家卫生镇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性、多元化的爱国卫生运动,从源头上解决镇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绿色环保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培养健康卫生行为,提高文明素质。

二、创建任务

(一)省健康镇:益林镇、沟墩镇;

(二)国家级卫生镇:古河镇、板湖镇、新沟镇、陈良镇、郭墅镇。

三、主要内容

对照《省健康镇标准》《国家卫生镇标准》,具体要做到七个到位

(一)环卫基础设施整治到位要加强镇区主次干道维修养护,尽快修复损毁路面,做好护栏、路灯、标识标牌安装维修工作。要抓好绿化工作,加强广场、公园、草坪、绿化带管理。要规范户外广告、沿街牌匾。要加快镇区垃圾中转站和现有公厕修缮及改建,尽快完善各项环卫基础设施。要重点治理污水乱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公厕数量达标管理规范,镇区范围内无旱厕、露天粪坑。

(二)健康教育宣传到位要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如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制订并实施健康教育中长期规划。中小学校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或讲座,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烟及设置戒烟广告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共场所规范张贴禁烟标识。

(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到位要制定除四害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相关经费,保证顺利处置,特别是各个居民小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坚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四)农贸市场整治到位要督促农贸市场配足配齐管理、保洁力量,基本信息公示到位,做到场外无流动摊点,无场外经营,车辆停放有序。场内要做到环境秩序良好,商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亮证经营,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规范,活禽销售经营区设置独立、隔离宰杀、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

(五)六小行业整治到位六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经营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和小旅馆)整治是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要深化六小行业治理,公示基本信息、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加大办证力度,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垃圾容器密封加盖,加工场所达到清洁卫生要求,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

(六)社区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到位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确保卫生状况良好,社区、单位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对居民小区实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维修疏通下水道、化粪池等基础设施,提升小区绿化、技防系统,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无杂物堆放,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弃管小区和厂区要强化管理,决不能成为盲区和死角。

(七)交通秩序治理到位要持续深化交通秩序整治,纠正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及时劝离乱停乱放车辆,维护交通秩序,保持交通畅行。要加大停车管理,重点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后巷、人行道、客运站点、农贸市场等区域临时停车管理。要加大市民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做好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工作,做到遵守规则、文明出行。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各相关镇区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省健康镇和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镇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建省健康镇和国家卫生镇的重要意义、目的和任务要求,在辖区内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创建工作高效开展。

3.保障经费投入,提升创建成效。各相关镇区要对创建工作运转及硬件设施建设所需经费进行科学测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要在认真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针对镇区长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促进各类矛盾化解和问题解决。

4.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完成创建任务的相关镇区,由县财政给予50万元奖补。县爱卫办将每月开展督查并定期在全县面上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较多、工作措施不力的镇区进行书面交办,限期落实到位。

 

附件:1. 健康乡镇建设规范(试行)

2. 国家卫生乡镇标准


附件1

 

健康乡镇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升乡镇健康治理水平,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减少辖区常见健康危害,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改善健康状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健康乡镇建设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健康乡镇建设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  健康乡镇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通过建设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实现乡镇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乡镇,街道可参照使用。

 

第二章  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建设有历史记忆、农村特点、地域特色、民族风格的美丽宜居村镇。

第七条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村容村貌整洁,实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开展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或改造。鼓励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北方地区积极推进居民清洁取暖改造。

第八条  加快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水量水压满足当地居民生活需要乡镇饮用水源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保护区内无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的设施,无有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九条  有正常运行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村庄延伸覆盖。推进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辖区内河流、湖泊、沟渠、塘等水体没有黑臭现象。

第十条  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辖区内无露天焚烧垃圾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垃圾的现象,铁路沿线垃圾有效管控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

第十一条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规模化养殖场建有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并正常使用,农作物秸秆实现资源化利用,无秸秆焚烧现象。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

第十二条  辖区内居民普遍使用卫生厕所,积极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地建设卫生公厕。

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嶂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要求。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治理。

 

第三章  构建健康社会

 

第十四条  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水平。

第十五条  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保障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医养结合,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加快托育服务网络建设,为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照护服务和医育结合服务。

第十六条  辖区企业开展员工健康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第十七条  保障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积极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学校、托育机构积极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有效防控传染病等,切实降低近视、肥胖、伤害等发生率。

第十八条  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覆盖率不低于30%

第十九条  加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行明厨亮灶,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条  公共场所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在易发生溺水、跌落、触电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有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和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四章  优化健康服务

 

第二十一条  有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并配备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医师,积极推进健康小屋建设每个村卫生室均达到建设标准并配备合格村医。

第二十二条  面向辖区人群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通过县乡巡诊、医联体建设等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  面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引导居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二十五条  依托乡镇卫生院、乡镇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等探索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第五章  倡导健康文化

 

第二十六  条机关干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控烟规定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关注健康的社会氛围,促进公众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引导居民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强化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维护健康环境,践行健康生活鼓励开展"健康达人"评选。

第二十八条  倡导无烟文化。辖区内党政机关均为无烟党政机关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主要建筑物入口处、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控烟标识。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不向未成年人售烟酒。

第二十九条  倡导全民健身文化辖区建有公共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健康(身)步道、健康(身)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发挥农村文体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及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

第三十条  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

第三十一条  倡导绿色环保文化鼓励节约能源,引导辖区干部群众采取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使用塑料制品、过度包装产品和一次性用品。

第三十二条  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第三十三条  倡导文明乡风,提倡文明婚育和安全性行为,鼓励辖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杜绝赌博、吸毒、酗酒、卖淫嫖娼等不良现象。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四条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统筹落实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将健康乡镇建设纳入乡镇发展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多措并举推进健康乡镇建设。

第三十五条  认真分析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干预策略,制订健康乡镇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第三十六条  积极动员辖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居民参与健康乡镇建设。

第三十七条  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鼓励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技术及产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健康乡镇建设水平。


附件2

 

国家卫生乡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市建成区之外的乡镇)的地方。标准中未作说明的均指建成区。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有承担爱卫会工作的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卫生村、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地方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五)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六)辖区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资源库、相关媒体和乡镇卫生院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科普专业资源,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乡镇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七)社区、村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八)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三、市容环境卫生

(九)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十)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

(十一)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

(十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十四)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十五)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

(十六)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十七)社区、村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十八)镇辖村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十九)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四、生态环境

(二十)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无烟囱排黑烟、乱排污水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无黑臭水体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

(二十一)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

(二十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二十三)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二十四)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五)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二十六)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

(二十七)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二十八)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十九)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三十)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三十一)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三十二)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三十三)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三十四)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与当地县城接近或基本相当。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三十五)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

(三十六)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三十七)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加强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三十八)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三十九)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国家卫生乡镇数据评价指标

序号

评价指标

目标值

备注

1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

≥90%


2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

100%


3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38.5%


4

道路装灯率

100%


5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

≥16小时


6

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

≥12小时


7

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

>70%


8

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1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

>70%


12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3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1小时


14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100%


15

中小学生近视率

逐年下降


16

中小学生肥胖率

逐年下降


17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18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19

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


20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21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

≥90%


2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23

建成区鼠、蚊、蝇、嶂螂的密度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
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24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

≥95%


注:评价指标和目标值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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