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
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2023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结合阜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进一步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切实以新安全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宁新篇章安全护航。
二、主要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坚持目标牵引、持续发力,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中有降新常态,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恶劣影响事故的发生,推动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更加牢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
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化解。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完善和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整治和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解决和弥补一批突出问题和缺陷,管控和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总结固化成功经验做法,研究出台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措施,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突出部位、关键环节长效管控,促进风险防控效能不断提升。
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依法治安水平不断增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隐患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软件、硬件两手抓,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更加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下,坚持科技赋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稳步推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水平迭代更新。应急救援能力与新安全格局更加匹配,队伍建设水平与监管执法要求更加适应。
三、整治内容
(一)危化品
1. 重点整治全县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风险隐患,全面排查8家化工(危化品)企业在役装置,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退出、更新改造风险隐患突出的老旧装置。
(二)冶金工贸
2. 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年底前完成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56家(100人以上的9家)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城镇燃气
3. 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推动省政府办公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的工作措施》20项任务落实。大力推动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底前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4. 重点整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大力推动非居民用户年底前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
5. 重点整治燃气老旧管道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全县现有老旧管道情况,建立健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运行清单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更新改造。
(四)既有建筑(自建房)
6. 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2023年6月底前完成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80栋隐患既有建筑和42户农村危房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建筑施工
7. 重点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六)道路运输
8. 重点整治“两客一危”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推行“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试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智慧化监管,推动充装或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落实“五必查”制度,推动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发车前车辆安全例检、驾驶员行前测评,督促旅行社落实旅游用车“五不租”制度。
9. 重点整治普通国省干线超限超载问题,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推动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强化公安交通路面治超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
(七)道路交通
10. 重点整治省级挂牌督办的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突出近三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伤亡、1起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同一规律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
11. 重点整治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路口通视区整治行动,开展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整改农村地区平交道口,对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
(八)消防
12. 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培训“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不少于1500人。推广安装不少于80套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
(九)森林防火
13. 重点整治森林防火重点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不足问题,计划新建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1个,实现基层森林防火力量进一步提升,强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做好现状调查,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建设,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十)旅游景区和文娱项目
14﹒重点整治全县A级旅游景区范围内非标游乐设施设备风险隐患。
15. 重点整治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纳入监管的“密室逃脱”经营场所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
(十一)实验室
16. 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问题,推动开展收运处一体化集中服务。加强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多轮次培训,提高实验操作技能和危废处置能力。
(十二)海洋渔业
17.重点整治海洋渔船借名登记、违规租赁和租而不管问题,严厉打击借名登记和租赁渔船,动态清理涉渔“三无”船舶。持续推进10人以上渔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风险隐患整治。试点开展船员配备落水报警示位装置工作。
(十三)水上交通
18. 重点整治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谎报瞒报、非法清洗舱、非法过驳、违反禁限航规定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危化品运输船舶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
(十四)特种设备
19. 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20. 对住宅小区电梯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年底前完成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整治任务,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以上14个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电力、铁路、船舶修造、油气长输管道、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危废固废、农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印发阜宁县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责任清单的通知》(阜政办发〔2022〕22号)职责分工,由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面统筹推进。各整治项目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攻坚任务,拿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措施。县安委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二)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导组作用,坚持全面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督导部门和督导企业相结合、隐患整改和制度防范相结合,真督实导、精准督导,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督查督办方式,压茬滚动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考核监督。县安委办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攻坚任务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警示提示、约谈通报、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措施,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闭环整改;加强专项整治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督,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作用,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深入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引领;同时,落实“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及时曝光重大风险隐患,定期公布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组织拍摄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加强警示教育和舆论监督,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请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于4月20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意见,并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向县安委办书面报送整治进展情况。联系人:马宇,联系电话:68589401,电子邮箱:fnawbzh@163.com。
附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
任务分解清单
附件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任务分解清单(共19项)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危化品 | ||||
1 | 重点整治全县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风险隐患,全面排查8家化工(危化品)企业在役装置,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退出、更新改造风险隐患突出的老旧装置。 | 1.对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役老旧装置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评估论证提出整治意见; 2.按照分类整治、科学整治、依法整治和“一装置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专项改造方案,逐一推进企业实施专项改造,逐一验收确保改造到位。 | 2023年11月底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各相关镇区 |
二、冶金工贸 | ||||
2 | 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年底前完成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56家(100人以上的9家)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 | 1.加强宣传和发动,开展教育培训,引导相关企业对照整治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2.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每家企业的检查情况记录在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现场管理提升模块中,督促企业整改消除; 3.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各自法定职责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2023年11月底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 防救援大队,各镇区(街道、社区) |
三、城镇燃气 | ||||
3 | 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推动省政府办公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的工作措施》20项任务落实。年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底前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 结合实际,制定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实施方案,明确标准要求、资金来源、时序进度、数据接入、检查执法、问题处置、责任部门等,大力推动安装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标准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 | 2023年11月底 | 县住建局牵头,县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
4 | 重点整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大力推动非居民用户年底前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 | 全面加强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不合格产品,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为群众生活和企业经营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 2023年11月底 | “重点整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大力推动非居民用户年底前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由县住建局、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
5 | 重点整治燃气老旧管道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全县现有老旧管道情况,建立健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运行清单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更新改造。 | 1.全面排查全县现有老旧管道情况,建立健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运行清单台账;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认真组织编制管道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及时组织更新改造; 3.加强对燃气管道运行安全监管,加大巡查巡检频次,发现隐患问题及时闭环处置; 4.对列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的老旧管道,倒排计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 2023年11月底 | 县住建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镇区(街道) |
四、既有建筑(自建房) | ||||
6 | 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2023年6月底前完成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80栋隐患既有建筑和42户农村危房的年度目标任务。 | 1.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违规改扩建、年代久远等非经营性自建房屋,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2.对重点区域、场所、房屋、内容加大巡查力度和频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采取户户复查、逐级复核等方式,组织完成危房复核,明确C、D级危房均需要采用工程措施解危,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及时完善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相关信息,同步完善纸质农村房屋排查档案、隐患建筑清单、农户“一户一档”等台账,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联动; 5.进一步健全农房建设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县、镇、村三级监督管理网格,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体制,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初步成果。 |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城镇自建房排查任务;11月底前完成城镇80栋隐患建筑整治和42户农村危房整治 | 县住建局牵头,县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
五、建筑施工 | ||||
7 | 重点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 1.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督促各镇区(街道、社区)结合日常监管开展滚动式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2.加大对在建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督导力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在建工程抽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落实整改到位。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力度,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 2023年11月底 | 县住建局,各镇区(街道、社区) |
六、道路运输 | ||||
8 | 重点整治“两客一危”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推行“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试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智慧化监管,推动充装或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落实“五必查”制度,推动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发车前车辆安全例检、驾驶员行前测评,督促旅行社落实旅游用车“五不租”制度。 | 1.强化资质管理,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人员、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巩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成果; 2.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构建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 3.严格危货运输全过程管理,推动充装或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落实“五必查”制度,强化动态监控、电子运单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 4.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例检、行包安检、实名制管理、行前测评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旅行社落实旅游用车“五不租”制度; 5.强化汽车客运站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省市际班车客运实名制售检票、危险品查堵、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和旅客佩戴安全带检查等制度。 | 2023年11月底 | 县交运局牵头,县应急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分工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
9 | 重点整治普通国省干线超限超载问题,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推动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强化公安交通路面治超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 | 1.编制印发《2023年全县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要点》,召开2023年全县治超工作会议; 2.严格落实24小时定点联合执法; 3.加强科学研判,编制月度流动治超执法计划,开展治超流动巡查; 4.联合周边市、县开展县域治超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专项整治行动; 5.常态化开展阜宁籍“百吨王”车辆溯源工作,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 | 2023年11月底 | 县交运局牵头,县公安局、工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各相关镇区(街道、社区) |
七、道路交通 | ||||
10 | 重点整治省级挂牌督办的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突出近三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伤亡、1起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同一规律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 | 1.以县交安委名义将省级挂牌督办隐患进行交办,督促各有关单位投入资金,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整改,及时报请销号; 2.深入开展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溯源工作,推动亡人交通事故隐患“一点一策”治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本质水平。 | 2023年11月底 | 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运局,各相关镇区(街道、社区) |
11 | 重点整治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路口通视区整治行动,开展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整改农村地区平交道口。对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 | 1.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照《盐城市公路和农村道路常见隐患排查和治理指引》,完善路口设施、县乡道路设施、临水路段设施、村镇学校过街设施; 2.深入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结合为民办实事工程,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一次全面研判分析,并结合实际,排查存在隐患的重点路口路段,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改造措施; 3.全面整改农村道路临水路段,对已设置防护装置的临水路段组织“回头看”,完善加固,对没有防护设施的邻水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 2023年11月底 | 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运局,各镇区(街道、社区) |
八、消防 | ||||
12 | 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培训“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不少于1500人。推广安装不少于80套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 | 1.集中培训,组织行业部门及其行业系统单位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 2.集中整治,分级分行业排查行业系统单位,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 3.集中曝光,协调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安全曝光,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集中考评,重点评估各有关行业部门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压实工作责任。 | 2023年11月底 |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
九、森林防火 | ||||
13 | 重点整治森林防火重点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不足问题,计划新建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1个,实现基层森林防火力量进一步提升,强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做好现状调查,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建设,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 1.督促属地对重点区域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原有基础,做好现状调查工作,摸清重点森林防火经营单位现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积极推进基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应急方案; 3.全面落实“全覆盖、无死角、重实效”要求,定期开展督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着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隐患整改率100%;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墙。 | 2023年11月底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
十、旅游景区和文娱项目 | ||||
14 | 重点整治全县A级旅游景区范围内非标游乐设施设备风险隐患。 | 1.督促各镇区(街道)A级旅游景区有效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义务,坚持问题导向,在着力解决根本性问题和建章立制上下功夫。 2.严格景区高风险项目准入门槛,强化对高风险项目风险评估研判,坚决杜绝“重效益、轻安全”、“唯利是图”粗犷式的经营模式。 3.建立完善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旅游景区安全防范和员工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旅游景区规范运营、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 2023年11月底 | 县文广旅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镇区(街道)) |
15 | 重点整治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纳入监管的“密室逃脱”经营场所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 | 1.重点落实场所消防制度与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协同消防部门进一步细化消防措施,督查“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穿管保护是否规范、是否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作表演道具等; 2.及时整治存在隐患,强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场所员工“四个能力”具备、场所出入口显眼位置张贴疏散逃生示意图、提示顾客掌握密室防火要领,确保遇有突发险情“一键开灯,一键解锁”迅速消除火灾。 | 2023年11月底 | 县文广旅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阜城街道 |
十一、实验室 | ||||
16 | 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问题,推动开展收运处一体化集中服务。加强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多轮次培训,提高实验操作技能和危废处置能力。 | 1.完善全县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摸清涉危实验室及危化品底数,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清单、重大危险源档案及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类监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2.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督促涉废单位统一纳入危废集中收集体系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处置。 3.组织中小学校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实作能力培训,强化中小学校等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 4.加大对卫健系统危险化学品检查力度,摸清各机构的储存、使用情况,排查安全防护措施、危废处置等方面安全隐患,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 | 2023年11月底 | 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分工负责,各镇区(街道、社区) |
十二、海洋渔业 | ||||
17 | 重点整治海洋渔船借名登记、违规租赁和租而不管问题,严厉打击借名登记和租赁渔船,动态清理涉渔“三无”船舶。持续推进10人以上渔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风险隐患整治。试点开展船员配备落水报警示位装置工作。 | 1.持续排查整治借名登记渔船。结合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控等环节,继续深挖借名登记渔船,分类采取整改过户、减船转产等方式清理处置。 2.打击渔船违规租赁行为。全面摸排租赁渔船,严厉打击非法租赁行为,要求租赁渔船船东、船长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向所在管理服务组织备案,纳入重点监管。 3.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在沿海渔港、码头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一艘、处置一艘”;在伏休期组织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动态清零要求。 4.加强10人以上渔船安全监管,严格定期开展技术状况和火灾隐患检查,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航区、关闭通导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船东落实渔船技术状况维持的主体责任。 | 2023年11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十三、水上交通 | ||||
18 | 重点整治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谎报瞒报、非法清洗舱、非法过驳、违反禁限航规定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危化品运输船舶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 | 1.严格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内河水域航行,禁止所有单壳危化品船和单壳油船在我县水域停泊、作业; 2.严格落实“进入报告、到达检查、信息共享、夜间禁航、电子巡查、中心督查”等联防联控措施,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管控; 3.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管理和巡航执法,危险货物船舶谎报瞒报、非法清洗舱、非法过驳、违反禁限航规定等突出问题。 | 2023年11月底 | 县交运局 |
十四、特种设备 | ||||
19 | 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 1.督促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2.宣传气瓶“阳光充装”,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3.利用“阳光充装”AI智能识别功能开展重点监管。 | 2023年11月底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各镇区(街道、社区) |
20 | 对住宅小区电梯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年底前完成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整治任务,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 1.对住宅小区电梯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和隐患整改; 2.年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整治任务。 | 2023年11月底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各相关镇区(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