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2025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各起草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保证文件制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履行制定程序。各起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盐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三是强化分级审核。对列入制定计划内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先由各起草单位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再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各起草单位要充分履行初审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文字语句初审前置、本行业合规性初审前置、制定文件程序初审前置“三个初审前置”。县司法局要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围绕文件的制定主体、内容、程序、格式等严格把关。
附件:2025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doc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