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19-00058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1-13
文号 阜政办发〔2019〕13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基〔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发展质量,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盐政教督〔2018〕13号)文件要求,我县要在2021年创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并做好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相关准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教育方针为统领,以构建“高水平、高均衡、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分步实施”原则,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积极推动教育思想、教育条件、教育管理和教育水平全面、优质、均衡、现代化发展,努力办好公平、高质量的人民满意义务教育。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编办、国土、住建、民政、文广新等部门参与,承担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编制统筹管理责任。各成员单位按照《义务教育法》相关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均衡性”原则,加强教育财政保障和投入力度,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依法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每年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三个增长”,保证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教育督导经费单列并及时足额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积极争取和有效使用中央、省教育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完善“校财局管”机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监督、检查、审计和定期公告制度,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达“四统一”,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力争每年保持稳定增长。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3.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镇区(街道、社区)对学校周边秩序管理、师生安全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宣传督促等管理职能。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双线包保责任制,每年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落实镇区(街道、社区)、村居(村居)、学校、家长的“控辍保学”责任。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动态掌握中小学生流动、辍学情况,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学籍变动的监测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9%以上。

(二)科学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4.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总体结构,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到2020年末,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实现全县均衡编班、公平编班、公开编班,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21年,实现全县农村小学、初中所有班级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农村所有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模不超过2500人。全县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实现小学、初中分别达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实现小学、初中分别达7.5平方米以上、10.5平方米以上。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实现小学、初中均小于等于0.5、0.45,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90%以上。

5.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应用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学校管理的有效结合。到2021年,全县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新建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分别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90平方米/每间),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2.3间以上、2.4间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分别达10台、12台,生均图书数量小学、初中分别达30本、40本。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师资力量优质均衡

6.统筹抓好教师资源管理。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高层次人才招引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到2021年,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小学、初中分别达1︰19和1︰13.5。逐年招录补充体艺紧缺学科教师,全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艺专任教师达0.9人以上。二是积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建立完善县域教师校际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加大城区学校教师支教力度,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政策,在评优评先、工作奖励、职务评审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7.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养工作,全县每名教师五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100%。到2021年,全县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4.2人以上、5.3人以上。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完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强化骨干教师培养力度,举办县级骨干班主任培训活动,开展“十佳”班主任评选,到2019年,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1人以上。

8.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学校校长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监督、评议和考核奖惩工作。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强化任期目标考核,加大学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推动城乡学校管理人才常态化流动。

(四)深化改革,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

9.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德育研究组织和研究网络,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研究,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建设地方德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完善校园文化保障机制和检查评估制度,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10.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改革课堂教学方式,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建设,推进小班化教育实验研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研究、探索和实践“有效教学”为抓手,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并以适当方式定期予以公布。完善招生评价办法,扩大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比例,构建有利于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进一步深化特色学校创建,重视体育、卫生、艺术、科普教育,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打造一批县内优质教育教学品牌。

11.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促进依法办学。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施教区划分就近入学制度,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

(五)统筹兼顾,保障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

12.落实各项教育政策。按照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施招生工作,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逐步提高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范围。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动员、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健全的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体系。

13.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将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划,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到2020年,全县“三类”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保持在98%以上。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公平。

(六)全面督导,健全监督问责制度

14.构建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督查组,采取过程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内部督促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定期通报检查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适时制定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和发展性评价,并以适当方式适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1月)

调研全县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召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区(街道、社区)认真履行《教育法》赋予的工作职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义务教育方面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实施争创阶段(2019年2月-2021年1月)

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跟踪落实,建立创建项目管理机制,所有创建工作实现项目化并全部明确时间进度及具体责任人。加强指导督促,适时召开推进会议,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道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1年2月-2021年12月)

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标准自查完善。县政府组织模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县、镇、校各自做好迎接省市评估各项准备,力争在2021年底前,创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并申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附件:《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解读.docx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11/7/art_11565_3288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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