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19-0066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11-07
文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出台的背景。

教育部2017年4月19日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

省教育厅在2018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11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8〕17号)等文件。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8年12月印发了《关于全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盐政教督〔2018〕13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聚焦“高水平、高均衡、高质量”目标要求,按照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的要求,立足实际,面向未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制定本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盐都区要率先垂范,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做好申报、迎检工作,尽快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其它县(市、区)(含开发区、城南新区)从现在开始(2018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原则上,东台市、大丰区、建湖县、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创建目标定位在2020年左右,射阳县、阜宁县创建目标定位在2021年左右,滨海县、响水县创建目标定位在2022年左右。根据以上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发展状况,我县确定在2021年创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并做好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相关准备。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县必须有县级创建文件,因此在2019年元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13号)文件。

二、《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主要内容

1. 工作要求:

一是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完善经费保障,确保每年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三个增长”,保证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教育督导经费单列并及时足额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达“四统一”,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力争每年保持稳定增长,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镇区(街道、社区)负责对学校周边秩序管理、师生安全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宣传督促等管理职能。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总体结构,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21年,实现全县小学、初中所有班级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农村所有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实现小学、初中分别达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实现小学、初中分别达7.5平方米以上、10.5平方米以上。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实现小学、初中均小于等于0.5、0.45,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90%以上。

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完成“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学校管理的有效结合。到2021年,全县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新建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分别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90平方米/每间),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2.3间以上、2.4间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分别达10台、12台,生均图书数量小学、初中分别达30本、40本。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师资力量优质均衡

统筹抓好教师资源管理。到2021年,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小学、初中分别达1︰19和1︰13.5;逐年招录补充体艺紧缺学科教师,全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艺专任教师达0.9人以上;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每名教师五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100%。到2021年,全县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4.2人以上、5.3人以上;强化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1人以上。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强化任期目标考核,加大学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推动城乡学校管理人才常态化流动。

四是深化改革,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建设地方德育课程。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

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改革课堂教学方式,进一步深化特色学校创建,重视体育、卫生、艺术、科普教育,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打造一批县内优质教育教学品牌。

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长效管理机制。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

五是统筹兼顾,保障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

落实各项教育政策。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近免试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热点高中招生分配指标比例在70%以上,且招生指标分配向农村初中倾斜。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公平,“三类”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保持在98%以上

六是全面督导,健全监督问责制度

2.  实施步骤:

一是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1月)

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二是实施争创阶段(2019年2月-2021年1月)

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跟踪落实,所有创建工作实现项目化并全部明确时间进度及具体责任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是迎接验收阶段(2021年2月-2021年12月)

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标准自查完善。县政府组织模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县、镇、校各自做好迎接省市评估申报材料及各项准备工作,在2021年11月,迎接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专家现场验收,通过后,申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阜宁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依据。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指标》在全面落实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评估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体现江苏特点的5项评估指标,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6项指标要求作了适当提高。省级评估指标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满意度、特色创新项目5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和1个激励引导性指标。每项二级指标的评判分为A、B、C三个等级,A等级为“达到标准”,B等级为“基本达标”,C等级为“不达标”。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判定:①通过:二级指标中A等级指标占比在90%以上且无C等级指标;②有条件通过:二级指标中A等级指标占比在80%-90%之间(含80%)且C等级指标不超过2个;③不通过:二级指标中A等级指标占比在80%以下或C等级指标超过2个。

省教育厅在2018年6月出台的《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实施办法》(苏教评〔2018〕3 号)文件,要求申报县(市、区)应提供以下纸质资料备案:(1)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一式三份);(2)近3年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汇编;(3)近3年县(市、区)义务教育事业年度报表复印件。同时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指标》,确保二级指标A等级在90%以上。

根据省市高质量发展指标,2018年根据统计结果来看我县排名相对滞后,再依据《2019年度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比例分解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率、普通高中资源供给比例,而普通高中资源供给比例我县提升空间极大。

因此提请县政府制定此方案。(附:《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指标》)

 

 阜宁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31日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教育资源配置

1.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不大于0.50,初中不大于 0.45

2.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不大于0.50,初中不大于 0.45

3.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不大于0.50,初中不大于 0.45

4.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不大于0.50,初中不大于 0.45

5.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不大于0.50,初中不大于 0.45

6.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不大于0.50,初中不大于 0.45

7.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不大于0.50,初中不大于 0.45

政府保障程度

8.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9.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10.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小学1-2万人/校,初中2-4万人/

11.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12.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

13.县域内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

14.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超过省定基准定额的20%以上;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15.县域内所有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16.县域内的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政府保障程度

17.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18.县域内所有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9.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20.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21.县域内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22.县域内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民办学校招生规范,免试入学

23.县域内所辖热点高中招生分配指标比例在70%以上,且招生指标分配向农村初中倾斜

24.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教育教学质量

25.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以上

26.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

27.县域内所有学校均制定章程,均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28.县域内所有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29.县域内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30.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31.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32.县域内所有学校均能开发建设适合学生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可选择的、优质多样的教育

33.无过重课业负担,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

34.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3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

社会满意度

36.社会与学生家长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特色创新项目

37.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有重大创新举措和突破性进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广泛

附:阜政办发〔2019〕13号.doc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1/14/art_11574_2888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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