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9-0039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19-06-18
文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卫生,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流行性感冒大流行应急预案》解读

2019年3月我县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了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2019年5月,阜宁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阜宁县流行性感冒大流行应急预案》,与原预案相比,名称和职责变动的单位有县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阜宁县流行性感冒大流行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有: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季节性流感防治工作,防范可能发生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认真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

二、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指挥有力,协调有序。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

三、流感的防治

临床表现:发热、头痛、肌肉酸痛、乏力、鼻炎、咽痛和咳嗽等,可有肠胃不适症状,严重者可引发肺炎等并发症,或加重原有的心肺疾患等基础疾病,年老体弱者以及患有各种心血管病、慢性呼吸道疾病或者婴幼儿患流感后容易出现严重并发症,并可能导致死亡。

预防措施:

(一)季节性流感:常由甲1、甲3或乙型流感病毒引起。

广泛宣传流感预防知识;推广流感疫苗接种:6月龄以上,没有流感疫苗接种禁忌者均可自愿自费接种,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养老院和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等七类人群接种流感疫苗重点人群。    

加强流感疫情监测及暴发疫情控制:

(1)流感样病例:体温≥38℃,伴有咳嗽或咽痛之一

(2)报告、采样、送检、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停课、停业、总结。

(二)人感染禽流感(H5N1、H7N9)

乙类传染病。传染源主要为患禽流感或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家禽或候鸟,传播途径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染疫动物的分泌物、排泄物或病毒毒株等被感染。从事家禽养殖业者、在发病前1周内去过家禽饲养、销售及宰杀等场所者以及接触禽流感病毒感染材料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为高危人群。

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及时应对禽流感疫情。

四、流感大流行分级及其应急响应

1.一般(Ⅳ级)疫情:

在县内人的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由发现地将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对于进入阜宁县境内的人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个案病例或其密切接触者,由发现地将有关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治疗、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县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必要的标本由市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分离鉴定,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2.较大(Ⅲ级)疫情

县人民医院对病人进行隔离收治,并做好个人防护及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所有医疗机构开展预检分诊。县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相互通报信息。其他公共卫生措施。来自疫区人员实行交通卫生检疫。县疾控中心协助和指导消毒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县疾控中心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知识的咨询。

3.重大(Ⅱ级)疫情的应急响应

医疗救治发现病例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收治,转运工作由急救医疗机构承担,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需佩戴口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所有新亚型流感病毒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明确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传播链调查,追踪所有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家庭隔离和医学观察。县疾控中心设立并公布疫情报告专用电话,鼓励群众报病,及时进行排查。未发生疫情的医疗机构均设立预检分诊点,加强发热呼吸道病例的预检分诊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对可疑病人及时进行隔离,并采样分离病毒。

疫点人员外出实行交通卫生检疫措施,进行详细登记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者进行医学观察。未发生疫情的地区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交通卫生检疫措施,进行详细登记并测量体温,询问有无症状,对体温≥38℃者进行医学观察,对体温≥38℃并有流感可疑症状者,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收治和医学检查。

未发生疫情的地区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健康随访制度,每日测量体温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者,立即送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收治和医学检查。

县卫健委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教育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病人就诊时或与他人接触时要戴口罩。

疫情发生地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依法实施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4.特别重大(Ⅰ级)疫情的应急响应

(1)医疗救治:县卫健委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必要时,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2)监测策略:调整流感监测重点为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和耐药情况、疫苗和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

(3)其他公共卫生措施:县卫健委提请县政府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不必要的旅行活动。县卫健委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依法实施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县卫健委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应急响应的终止

末例流感病例发生后连续14天无新发病例出现,该次应急响应可以终止。一般疫情由县卫健委提出终止,报县政府批准。较大疫情由市卫健委提出终止报市政府批准。重大和特别重大疫情由省卫健委组织提出终止报省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批准。流感大流行结束需由国家卫健委判定。

(四)流感大流行的评估与善后处置

评估流感大流行结束后,县卫健委组织评估。善后处置:表彰和奖励、补助和抚恤、合理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卫健委组织、协调,制定计划、干预、分析、评估、督导检查。

(二)人员队伍保障

(三)培训与演练

(四)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安排落实培训、宣教、监测、救治、疫情处理等工作经费。县疾控中心储备一定数量的流感疫苗。

县人民医院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

(五)督导检查

县卫健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


附件: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流行性感冒大流行应急预案的通知.doc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5/29/art_11574_3103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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