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9-0039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19-06-18
文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其他,卫生,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为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6年制定印发了《阜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版)。十几年来,该预案在指导相关部门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置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全县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但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

近几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我县“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危害巨大,包括我县在内的工业企业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同时2019年3月我县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了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为适应新形势需要,进一步做好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19年5月,阜宁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阜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9版),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本市社会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自然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明确了应对程序、工作措施和部门职责。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在编制依据中,增加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根据此预案内容,根据自然灾害的分级标准纳入到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中。

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根据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的名称和职责进行了调整,名称改动的单位涉及县卫健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职责变动的主要有县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等,进一步理顺了各部门职责。

在监测预警环节,突出了加强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监测。

在应对措施环节,视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在新闻报道环节,强调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5/29/art_11574_3103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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