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19-0059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7-29
文号 主题分类 公路,其他,其他,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维护我县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阜宁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

一、基本原则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二、目标任务

公开曝光一批、打击一批、规范提升一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黑班线”“黑殡葬”“黑救护车”“黑校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三、整治步骤

    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31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县交运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城管局、文广旅局要联合发布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经营活动情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集中整治和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就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单位的专题报告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住非法营运现象。

四、职责分工

县交运局:具体负责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整治,包括对非法殡葬车、校车、救护车的行政处理。重点打击阜宁至南京、阜宁至盐城“黑班线”;整治利用滴滴等合法网约车平台、即时通讯软件揽客从事非法营运现象;规范引导旅客包车运输行为(包括殡仪车、救护车、校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者和经营者的法治教育;大力支持发展公共交通,发展定制客运,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县公安局:依法打击违法使用校车标牌行为、非法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与幼儿上下学的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校车,及时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各类违法行为;负责对非法改装的殡葬车、救护车、校车依法进行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厉打击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摸排全县范围内从事殡葬运输的车辆信息,并登记造册,提供经民政部门许可的殡葬车辆明细,甄别未经许可的非法殡葬运输吊唁车辆,并将非法营运车辆信息移交执法部门(县交运、交警等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促进殡葬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高质量发展需求。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摸排全县范围内救护车辆信息,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救护车辆明细,甄别非法改装的黑救护车。并将非法营运车辆信息移交执法部门(县交运、交警等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促进救护车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高质量发展需求。

县教育局:严格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把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促进校车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高质量发展需求。

县城管局:主要查处在城区主要道路非机动车辆的临时停放问题,加强城区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秩序管理;会同市场监管局对占用公共空间用于销售各种车辆的行为进行整治。

县文广旅局:负责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媒体对专项行动及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公布专项整治情况,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附件: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8/19/art_11574_3261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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