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21-0086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1-11-12
文号 阜政办发〔2021〕32号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赋予镇(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现对《赋予镇(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文件解读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01)以及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处罚权向镇街下沉,我县先后开展多种形式调研,向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形成《赋予镇区(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报省市政府进行审定。根据省市要求,形成《赋予镇(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指导各镇街、部门凝聚共识,共同做好行政处罚权限的衔接。

一、主要任务

(一)赋予行政处罚权限,实行镇街综合执法。明确赋予镇街的行政处罚权56项,涉及县教育局等5个部门。

(二)调整优化管理体制,充实街道执法力量。明确镇街综合执法局作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执法机构,以镇街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县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向镇街下沉执法力量,加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规范要求。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各种执法保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权和执法力量下沉后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的优势。

(四)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做好执法工作衔接。县有关部门要做好赋权交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赋权事项运行的监督管理。各镇街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做好承接赋权事项的队伍、机构和设施建设。

二、实施步骤

向镇街赋予行政处罚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省批复同意后1个月内),对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省批复同意后2个月内),各部门、各镇街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2210月底前),对镇街承接行政处罚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完善赋权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三、工作要求

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严明工作纪律等几个方面推动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赋权清单

赋予镇区(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具体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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