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2024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县各起草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保证文件制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履行制定程序。起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强化分级审核。对列入制定计划内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县各起草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县司法局再次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审核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报送县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县司法局启动合法性审核程序后,起草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修改完善等工作。
附件:2024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 定 计 划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拟完成时间 |
1 | 阜宁县税费征管保障实施细则 | 县税务局 | 4月份 |
2 | 阜宁县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 | 县科技局 | 6月份 |
3 | 阜宁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 | 县审计局 | 8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