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的思路和方向,根据《盐城市“十四五”气象事业规划》(盐政办发〔2021〕19号)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了《阜宁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
阜宁县地处平原地区,人口密度大,经济总量不高,灾害性天气种类多,暴雨、台风、雷暴大风、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发生频繁。“十三五”期间,阜宁县着力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拓展气象专业服务领域,完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提升气象预报预警水平,强化气象依法行政职能,加强气象科技文化建设,气象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编制《规划》,对于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阜宁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 文件起草过程
县气象局于2020年12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前期调研、确定思路、大纲形成、初具框架、文本草稿、反复讨论等环节,于2021年9月形成了《规划》初稿。2021年10月书面征求各镇区和有关部门意见,12月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 主要内容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查找了过去五年我县气象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和挑战,提出了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的思路、原则和目标,明确了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需要实施的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我县“十四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成智慧精准的现代气象基础业务体系、趋利避害并举的气象应用服务体系、开放协同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规范有序的气象改革治理体系,围绕科技创新,服务现代产业、服务民生改善、服务融合发展、服务绿色转型、服务县域治理,提升气象保障的现代化水平。形成观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发展格局,气象综合实力达到省内一流,为建设“生态新阜宁、开放新阜宁、产业新阜宁、幸福新阜宁”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主要完成五项任务:(一)持续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加强前沿技术融合应用,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三)以台站设施建设为载体,夯实气象事业发展基础;(四)优化构建开放协同载体机制,构建高质量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五)有序推进气象重点领域改革,构建高质量现代气象治理体系。
“十四五”期间,将实行项目化推进,通过实施四项重点工程,即精准监测预报预警工程、气象服务工程、气象科普教育场馆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基地建设工程,确保五项主要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