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23-00263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3-07-11
文号 阜政办发电〔2023〕29号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推动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政府202212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一、清理时间和范围

(一)本次清理工作于20237月开始,至20237前结束。

(二)本次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指202161日以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室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试行的不超过2年。对202161日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照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发〔202111号)中予以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清理。

二、清理原则和标准

(一)清理工作遵循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对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建议,报司法局审核后,报请政府审定。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书面征求其他制定部门意见。机构改革中原起草部门被撤销或者发生职能调整的,由现承担该行政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

(二)清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 主要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予以废止;

2. 主要内容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及违法限制行政相对人权利或者增设其义务负担的,予以废止;

3. 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予以废止;

4. 原有规定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予以废止;

5. 主要内容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或者与国家、省、市政策相抵触的,予以修改或废止;

6.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已被废止或修改的,予以废止或修改;

7. 规范性文件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予以修改;

8. 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的,予以修改或废止。

三、清理阶段

1. 各部门首先明确工作联络员(附件1),根据清理范围梳理本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清理目录(附件2),确保文件不漏,2023713日前报司法局。

2. 各部门根据文件清理目录,按照分类处理要求,认真研究并评估,提出予以保留和废止的意见及理由,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及修改意见和理由进行说明。必要时可采取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公开征求清理意见等方式进行,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填写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附件3-6),并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包括书面文本和电子版文本)等相关材料于2023719日前报送司法局。

3. 司法局将各部门报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逐件进行审核,与部门有不同意见时主动与部门沟通,达成一致。综合提出废止、失效和修改意见,报政府审议。

四、清理工作要求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应当做到全面、彻底。清理后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不具备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的议事协调机构、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下设机构原则上不得制发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由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如确有继续施行的必要,应当由有权主体重新予以制定、发布。

(二)实施开门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注意广泛征求意见,对与企业、行政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个月前,起草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文件有效期是否需要延续进行评估。经评估需要继续实施的,起草单位提请县政府延续有效期后重新公布;经评估需要修改后继续实施的,参照制定程序执行;有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的,自动失效。

镇区街道区)、各职能部门参照上述相关要求,对本地、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清理工作联系人:李晓萍、高亮,电话:87262262,地址:县司法局405室,邮箱:fsba405@163.com

 

附件:1. 清理工作联络表

2. 清理目录

3.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4. 拟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5. 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6.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1     


附件1

清理工作联络表

政府

部门

牵头单位

室)

清理工作

联络员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



























附件2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标题及文号




























附件3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处理结果

 

梳理规范性文件总数


拟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4

拟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盖章)

序号

标题及文号

理由
















(共建议予以保留文件   件)


附件5

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盖章)

序号

标题及文号

废止理由
















(共建议废止文件   件)


附件6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盖章)

文件名称

修改内容

修改依据


1.

2.

3.

1.

2.

3.













(共建议修改文件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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