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阜宁县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
阜宁县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十四五”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66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盐城市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盐人社函〔2024〕30号)要求,结合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建设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阜宁县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评、以赛育人”,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提升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地方产业发展需要。
(二)基础技能与拓展创新相结合。按照相应职业国家标准命题,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艺、新方法等相关内容,力求竞赛技能和生产岗位所需技能相一致。
(三)表彰奖励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通过对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热爱劳动、崇尚技能、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组别和职业(工种)
本届大赛共设11个职业(工种),设立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
职工组设立7个竞赛项目,分别是工具钳工、车工(数控车工)、砌筑工、钢筋工、育婴员、保育师、养老护理员。
学生组设立4个竞赛项目,分别是车工(普通车工)、电工、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
(二)参赛对象
1. 凡在我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或具有我县户籍,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学历初中及以上(保育师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职工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职工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学生组要求为我县中职三年级以上(含3年级)的在籍学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
2. 凡取得同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证书者不再参加本次大赛,近三年内取得过不相关(参照竞赛项目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证书的不予申报。
(三)竞赛标准和命题
职业(工种)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聘请专家制定技术文件及试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
三、报名方式
县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职业(工种)的报名工作,各镇区(街道、社区)人社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报名工作,于9月30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汇总报县人社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报名。每名参赛选手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彩色照片2张、格式为5-20KB的JPG格式电子照片一份(需用身份证号命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县人社局负责对报名参赛选手进行审核和资格确认。联系人:吉晨(县人社局508室),联系电话:87386508。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24年8月31日前)。制定并印发大赛方案;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确定承办、协办单位,启动大赛各项筹备工作。
2.选手报名阶段(2024年9月25日前)。各镇区(街道、社区)和各用工单位在自行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内部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的基础上,推荐选手参加县技能大赛。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到县人社508办公室报名参赛。
3.组织竞赛阶段(202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根据报名的职业(工种)及人数,大赛组委会确定各职业(工种)竞赛时间和地点,统一举办各职业(工种)竞赛。参加竞赛的各单位须于9月30日前,将各自领队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县人社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组织领导
大赛由阜宁县人民政府、盐城市人社局主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教育局、住建局、民政局、妇联、团县委、融媒体中心共同承办,阜宁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协办。阜宁县人民政府、盐城市人社局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竞赛重大事项。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名单附后)。
市人社局职建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负责大赛的指导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相关工种参赛人员的组织发动和大赛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大赛的资金保障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工会做好职工参赛人员的发动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保育师参赛人员的组织发动工作,并联合阜宁中专、现代服务学校负责学生组的组织发动及报名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砌筑工、钢筋工参赛人员的组织发动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护理员参赛人员的组织发动工作;
县妇联、团县委分别负责妇女、青年参赛人员的组织发动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大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奖励办法
1.职工组、学生组各工种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职工组获奖选手按奖级分别奖励3000、2000、1000元,学生组获奖选手按奖级分别奖励800、500、300元。
2.获得职工组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按程序向盐城市人社局推荐申报相关奖项,获得职工组前三名的选手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颁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限可核发技师等级的职业)。职工组及学生组理论和操作成绩双合格的选手(学生组仅限前三名的选手)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颁发相应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相应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不发放),学生组其他选手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参赛选手竞赛考核合格或通过竞赛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苏人社发〔2017〕288号、苏人社发〔2024〕25号等文件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4. 所有获奖人员均入县乡土人才库,并优先向上级推荐评选表彰。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阜宁县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是进一步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的重要推手,各镇区(街道、社区)、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组织专班跟踪落实,按照县大赛组委会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履职尽责,协同推进。
2.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和县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宣传发动,全力营造声势,扩大参与范围,动员广大一线职工和各类技能人才踊跃报名,指导和鼓励单位做好参赛职工的训练保障工作,真正做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安排好竞赛场地和设备,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竞赛理念,严格执行各项比赛规程,确保大赛安全有序开展。
4.勤俭办赛,力求实效。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办赛,努力提高大赛工作的实效性,确保“赛出风格、赛出质量、赛出水平”。
附件:1. 阜宁县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doc
2. 阜宁县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