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索引号11320923K13024429E/2024-00112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4-04-02
文号 阜政办发〔2024〕1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185号)要求,决定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问题,特别是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市场、金融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保障水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问题清单整治完成率达到95%以上,执法问题有效投诉件数下降30%,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所列六个方面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结合我县实际梳理排查情况,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超越职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行政执法事项外包;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调查取证不规范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滥用强制措施,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提供评估、验收等中介服务,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应当答复的不答复、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缺乏统一执法资格证件、赋权不精准等问题导致基层接不住”“管不好”“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

三、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推动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梳理并公示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严格按照目录行使行政执法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其他任何形式,将执法事项外包或变相外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二是推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应严格遵循法定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是推动规范实施调查取证和适用法律。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不枉不纵。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全面收集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定性,确保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推动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阜纪发〔20233号),全面落实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各部门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备案制度,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已列入双随机抽查的重点检查事项,按双随机方式进行监管;对未列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依法进行检查的,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填写好《阜宁县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报县司法局备案(检查量大的部门经协商后可以按月汇总报送)。探索建设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涉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实行线上报备、网上巡查、投诉反馈、预警通知等监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检查方式,积极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实施现场检查时,非必要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经营管理人员陪同。同时对于依法应查而不查、怠于履行检查职责等不作为行为,也应予以相应惩戒,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行使法定职责。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各领域和基层综合执法职权和赋权事项,厘清执法职责边界。行政执法事项较多的行政执法机关首先要推动本机关内部的综合执法,优化内部执法事项协调配合及执法力量配置。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整治机械执法、一刀切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不得机械适用法条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等有机结合,针对不同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状况好、风险程度低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检查频次,避免一刀切执法。

二是整治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明确适用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探索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嵌入办案系统,便于行政执法人员操作。通过执法案卷评查、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督查等手段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动态调整。

三是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持续推动执法理念从以罚代管以罚促管转变,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广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扩大涉企行政执法三张清单编制范围,并进一步研究制定涉企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立案、处罚、结案等环节的同时,更加强调督促落实整改环节,形成行政处罚闭环管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全面发挥行政指导职能作用,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

(三)逐利执法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树立为民执法执法观,杜绝唯利执法。科学设置行政执法绩效的评价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得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组织开展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结合财政实际,合理加强行政执法经费投入,为开展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防止通过逐利执法保障执法经费。

(四)执法粗暴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准确使用文明执法用语。行政执法用语要礼貌、文明、规范、准确,不得使用训诫性、侮辱性、挑衅性、威胁性、歧视性、敷衍性、诱导性、欺骗性语言。行政执法活动中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待人诚恳热情,语气表达平和,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力求实现人性化执法。

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活动应做到公平公正、处理适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行为规范等,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教育、劝导、警示、约谈等方式,选择合理、必要的行政执法措施,减少和避免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或心理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志,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制式服装和执法标志要有较为显著的区别,禁止混穿混搭。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注重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行为得体,实施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的窗口服务人员要服务态度热情、办事高效。

三是加强涉企指导与服务。建立行政执法事前指导体检、事中审慎处罚、事后预防提升相衔接相统一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通过日常监管、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等方式发现企业法律风险点,编制合规指导清单;引导企业对违法风险进行合规整改,对合规整改企业实行差异化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实行柔性执法;帮助涉案企业实施信用修复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指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五)执法寻租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廉政建设。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融入执法工作,推动警示教育阵地向基层执法一线延伸,杜绝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是加强中介服务监管。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企业接受中介机构服务,不得依靠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不得将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组织开展中介服务行为和依据排查整治,全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及收费行为。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违法监督力度。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和执法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提高对寻租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的社会参与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推动解决基层综合执法不想执法问题。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赋权精准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加大编制资源减上补下力度,持续推动执法力量、机构编制、经费装备等向基层下沉,为镇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提升基层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推动解决不会执法问题。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岗位练兵等培训活动,提升执法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县级赋权部门和委托镇区(街道)执法的部门按照谁赋权谁培训、谁委托谁培训的原则,组织对相对集中处罚权行使部门和镇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是健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配套机制,推动解决不敢执法问题。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

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在充分梳理分析本属地、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基础上,深化以上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问题和安排部署阶段(20244月上旬)。持续推动问题梳理排查,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对照整治内容,对近几年本属地、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执法问题组织回头看,针对各项执法环节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行政执法六个方面问题。综合运用12345平台热线、纪检监察举报、信访投诉、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六个方面问题线索。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入问题清单(附件2)和整改计划。

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附件1)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属地、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工作措施、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48月底前)。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梳理形成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实化整治工作举措,实施销号管理。专项整治完成后,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分别形成总结报告,于2024813日前经本属地、本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司法局。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

(三)专项监督阶段(202410月底前)。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问题排查、清单梳理、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抽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未排查出执法问题以及排查问题、专项整治不力的镇区(街道)和部门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压力不减、整改效果彰显。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12月底前)。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六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同时抓好露头新问题整改。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对问题清单梳理不严不实、避重就轻、隐情不报,整治工作不力的镇区(街道)或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推动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发改、司法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其他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分析研判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建立半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察工作机制,及时调度、督查、收集、通报工作进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本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作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落实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责任,县镇联动,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纳入法治建设监测评价范围,列入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督促指导。加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扩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知晓率,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要紧盯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关切,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措施成效的宣传,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让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四)突出整治成效。通过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要将专项整治作为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鼓励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围绕服务企业开展创新,围绕重点产业链制定专业版合规指导服务清单。开展邀约式法治体检试点,推动行政执法机关针对具体企业制定个性版合规指导清单,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区(街道)、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重点关注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工作,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

县公安、交运部门在2023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措施,巩固提升前期全面整治成果。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整治情况,不再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和总结报告。


附件1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名单

 

阜城街道、金沙湖街道、吴滩街道、沟墩镇、陈良镇、三灶镇、新沟镇、陈集镇、板湖镇、羊寨镇、芦蒲镇、东沟镇、益林镇、古河镇、罗桥镇、开发区、高新区

县发改委、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残联、税务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烟草公司

 


附件2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1

执法不规范问题

1




2




……




2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




2




……




3

逐利执法问题

1




2




……




4

执法粗暴问题

1




2




……




5

执法寻租问题

1



2



……



6

执法不作为问题

1



2



……



7

其他问题

1



2



……



注:1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参照通知中的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列举。

2整改措施需细化具体举措,具有针对性,不能泛泛列举。

3整改时限一般需明确具体日期,如XXXXXX月底前,整改期限不得迟于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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