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24-0021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4-07-09
文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字解读


现将《关于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台出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依据解读如下:

第一大部分是出台背景

本实施意见的起草,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

一是基于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幼有优育”文件精神的要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2022年,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年,盐城市出台了《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优育的战略定位。

二是基于阜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阜有优教”目标定位,我们扎实推动全县各学段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其中,学前教育作为高质量教育体系中最基础的起始环节紧抓不放,2022年正式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目前已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进入公示环节。同时,省教育督导评估组指出我县需从政府保障、资源布局、队伍建设三方面发力,认真研究对策,抓好整改落实。为了稳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下半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非常需要一部文件支撑。


第二大部分是主要内容,共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三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按照国家和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普及普惠和提质扩容,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构建覆盖城乡、公益普惠、质量更优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更加坚实的学前基础。

二、目标任务。一是健全组织机制,二是优化资源布局,三是配齐师资队伍,四是提升保教质量。到2025年,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65%以上,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幼儿教师资格合格率、学历达标率均达100%。

三、主要举措

一是健全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坚持“以县为主、县镇共建”的管理体制,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园体制。

二是完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健全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要求,压实各方责任。

三是优化经费投入成本分担机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占比达5%以上;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省定标准,对经过认定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奖励课程游戏化建设优秀幼儿园。

四是深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在城南新区规划布点新建1-2所托幼一体化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严格落实“五同步”要求,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办成公办幼儿园。

五是强化师资配备和待遇保障。按1:16的比例重新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数,2024—2026年,采取招录或转岗方式,每年补充20名左右的学前教育专业编制教师,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编制教师比例。在2024年9月底前实现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编内教师的75%,加快实现同工同酬、同岗同酬。

六是推进专业队伍梯次素养。搭建“园长领导力培训”“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兼职教研员团队”“男幼师联盟”等多个项目平台,采取分层次、按类别、梯度化的方式实施全员轮训,促进全县幼师队伍专业素养整体提升;实施“五级梯队”培养工程,为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奠定人才基础。

七是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健全县级、区域、园际三级教研网络,持续深化县域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制定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结对共建”项目实施方案,探索“示范引领、平等对话、经验共享、全域辐射”的区域推进新样态,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与实践指导,促进区域保教质量稳步提升、均衡发展。建立动态多元的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机制,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第三大部分是出台依据。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盐城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阜宁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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