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阜宁建设的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阜宁建设的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盐城建设的行动方案》要求,全力推进美丽阜宁建设,现结合阜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美丽阜宁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立足省委赋予的江淮生态经济区定位,持续推进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全县域“生态大公园”建设,以生态“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十四五”深入攻坚,城市生态承载力稳步增强,群众绿色发展获得感持续提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美丽阜宁建设成效显著。“十五五”巩固拓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阜宁建设基本建成。“十六五”整体提升,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健康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阜宁全面建成。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绿色转型提升行动
1.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指引和刚性管控作用,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加强耕地综合治理,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并实行动态更新,确保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支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重点园区建设零碳园区。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90万千瓦。到2030年,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3. 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继续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积极推广绿色标识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全面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每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推进公共领域电动化,提升绿色出行比例,促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3%以上,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更新使用比例达90%以上。
4.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鼓励阜宁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打造省级及以上绿色循环试点示范。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拓展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领域,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二)深入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1.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阜宁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方式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农业源、生活源等各类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全力压降各类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35年,PM2.5平均浓度力争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
2.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通榆河、射阳河等重要河湖保护治理,推动重点水污染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田退水生态化治理、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全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切实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到2035年,全县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持续实现3个“100%”。
3.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动态更新,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高新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预警。部门联动,持续加强化工等退出地块风险管控和建设用地用途变更监管,分类推进受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和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等农用废弃物安全回收利用。到2025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4. 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动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和筛查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5.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行动计划,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一图两单两卡”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重点园区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处突能力。
(三)深入开展生态保护提升行动
1.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进一步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扎实推进治林兴林,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森林质量。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林业碳汇功能。到2025年,全县新造成片林690亩,农田林网控制面积2.8万亩,森林抚育面积5000亩,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6.95%。
2.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湿地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开展退还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全面稳定现有湿地保护范围。推动阜宁县金沙湖和马家荡“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自然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8.5%。
3.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积极推进马家荡鸟类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常态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问题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入境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水平。
(四)深入开展美丽品牌提升行动
1. 建设美丽城市。坚持不懈抓城乡、促融合,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开展深度保洁活动,做美城市环境,打造阜宁特色城市风貌。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系统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接续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北翼活力新城、江淮生态经济区新时代鱼米之乡。
2. 建设美丽乡村。坚持绿化、美化、文化“三化”结合,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同建,经济、生态、景观效益“三效”兼顾,自然美、林草美、田园美“三美”叠加,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全面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打好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3. 开展实践创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及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活动。推动“生态+文旅+康养”融合,持续打造阜宁乡村旅游品牌,形成阜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到2027年,建成区幸福河湖建成率达100%。
(五)深入开展环境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 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提升生态环境智慧治理水平。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和协作。
2. 加强法治保障。聚焦重点领域(区域),积极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持续推进“不见面”环保信用修复和“一站式”环保信用修复“双管齐下”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3. 强化科技运用。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配合建设省市县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排污单位数字化监管体系,形成智慧执法体系。加大无人机(船)、遥感等新技术手段运用,形成与环境治理需求相适应的监管能力。
4. 强化政策保障。强化财政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统筹专项资金推进美丽阜宁建设,确保投入规模与建设任务相匹配。完善节能环保差别化价格机制,参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改革,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打造阜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六)深入开展生态素养提升行动
1. 培育弘扬特色生态文化。推进“文化+生态”深度融合,建立宽领域、多层次、大纵深的品牌传播矩阵。推进“文旅+农业”“文旅+体育”“文旅+街区”等重点项目打造,打响“寻味阜宁 遇见美好”文旅品牌名片。
2. 建立多元化参与体系。积极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巡回宣讲、“生态文明第一课”等系列活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普及生态文明思想,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研究建立美丽阜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书面送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