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重特大疾病托底生活救助专项保险
重特大疾病托底生活救助专项保险是由盐城市政府组织和出资投保,为全市救助对象在保险期间内因首次罹患重大疾病提供商业保险补偿救助的一项惠民保险政策。
二、重特大疾病托底生活救助专项保险保障对象有哪些?
具有盐城市户籍的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临时救助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以上人员不限年龄。
三、重特大疾病托底生活救助专项保险保障内容有哪些?
保障对象在保险期间内经诊断首次罹患以下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多个肢体缺失、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Ⅲ度烧伤、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终末期肺病、深度昏迷、严重原发性心肌病、坏死性筋膜炎、严重心肌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甲亢、唇裂腭裂、1型糖尿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血病、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重症肌无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严重肾髓质囊性病、严重冠心病、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隆病、埃博拉病毒感染、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心肌炎、克-雅氏病(CJD人类疯牛病)、肺源性心脏病、夹层主动脉瘤、嗜铬细胞瘤、肺淋巴管肌瘤病、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溶血性尿毒综合征,其他医疗总费用大于10万元的罕见病。
四、保障金额是多少?
每人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
五、保险期限是什么时候?
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止。
六、出险后如何报案、如何索赔?
每月1至4日(节假日顺延)在县社会托底救助中心集中受理“托底救助对象特别重大疾病专项保险”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安排3名工作人员分别在县医保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及时收集理赔信息,对符合理赔条件的积极主动做好各项理赔事项;全县20个镇区(街道、社区)安排保险理赔服务专员,协调对接理赔案件。